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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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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特别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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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常见问题

依申请医疗救助

1

到现场次数

4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4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是否收费

4

材料数量

通办范围

办理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服务对象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办理时间 暂无 办理地点 暂无
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
各级医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
(二)电话咨询
12345
(三)网上咨询
各级医保部门官方网站
监督投诉方式 (一)现场监督投诉
各级医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
(二)电话监督投诉
各级医保部门监督投诉电话
(三)网上监督投诉
各级医保部门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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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办理地点
办理流程
申请材料
特别程序
收费标准
扩展信息
设定依据
常见问题
事项名称 依申请医疗救助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实施主体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是否网办 年检或年审 不年检或年审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办理进度查询途径 电话查询,现场查询
办件类型 承诺件 行使层级 自治区级
办理公示 05 公示地址 暂无
基本编码 452036006W05 实施编码 11450000MB1517845Y2452036006W05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450000MB1517845Y2452036006W05 实施主体编码 11450000MB1517845Y
权力来源 委托部门
是否容缺受理 容缺时限
查询方式 (一)办理进程查询方式 1.现场查询 各级医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 2.电话查询 各级医保经办机构查询电话
行使内容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广西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通知》(桂政办发〔2022〕5号)要求,规定的医疗救助对象。
权限划分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广西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通知》(桂政办发〔2022〕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医疗保障专责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保障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规定的医疗救助对象。
审查方式及标准 审查方式(一)书面审查。标准如下:参保人员符合依申请医疗救助条件的。审查方式(二)系统查询。标准如下:参保人员符合依申请医疗救助条件的。

参保人员符合依申请医疗救助条件的。

窗口名称窗口电话办理时间办理地点交通指引地图定位
各级医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
12345
详细咨询各级医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
各级医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
办理材料关系情形:
  • 全部
材料名称材料填写样本来源渠道纸质材料材料类型材料必要性是否减免材料受理标准详情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空白附件
样本附件
申请人自备1份复印件必要查看更多
办理材料详情
是否减免材料取消后办理方式
材料名称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材料类型复印件
原件份数 1 复印件份数1
材料形式纸质材料必要性必要
容缺时限容缺补正方式
资料下载 空白附件
样本附件
来源渠道申请人自备
来源渠道说明纸质材料份数1
纸质材料规格 A4填报须知
受理标准要求提供材料的依据
是否生成电子证照0查看电子证照签名签章要求
备注
《广西依申请医疗救助审核表》空白附件
样本附件
政府部门核发1份原件必要查看更多
办理材料详情
是否减免材料取消后办理方式
材料名称《广西依申请医疗救助审核表》 材料类型原件
原件份数 1 复印件份数0
材料形式纸质材料必要性必要
容缺时限容缺补正方式
资料下载 空白附件
样本附件
来源渠道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各级医保经办医疗机构或网厅可领取纸质材料份数1
纸质材料规格 A4填报须知
受理标准要求提供材料的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广西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通知》(桂政办发〔2022〕5号)
是否生成电子证照0查看电子证照签名签章要求本人签字
备注
医保报销后的结算单申请人自备1份原件必要查看更多
办理材料详情
是否减免材料取消后办理方式
材料名称医保报销后的结算单 材料类型原件
原件份数 1 复印件份数0
材料形式纸质材料必要性必要
容缺时限容缺补正方式
资料下载 来源渠道申请人自备
来源渠道说明纸质材料份数1
纸质材料规格 A4填报须知
受理标准要求提供材料的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广西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通知》(桂政办发〔2022〕5号)
是否生成电子证照0查看电子证照签名签章要求医保经办机构盖章
备注
其他补充医疗保险结算单(理赔通知书)等有效凭证空白附件
样本附件
申请人自备1份原件和复印件必要查看更多
办理材料详情
是否减免材料取消后办理方式
材料名称其他补充医疗保险结算单(理赔通知书)等有效凭证 材料类型原件和复印件
原件份数 1 复印件份数1
材料形式纸质材料必要性必要
容缺时限容缺补正方式
资料下载 空白附件
样本附件
来源渠道申请人自备
来源渠道说明纸质材料份数1
纸质材料规格 A4填报须知有其它补充医疗保险的需提供,提供复印件需加盖提供补助单位相关业务章,无其它补充医疗保险的提供个人承诺书原件。
受理标准要求提供材料的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广西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通知》(桂政办发〔2022〕5号)
是否生成电子证照0查看电子证照签名签章要求
备注
参保人本人银行账户申请人自备1份复印件必要查看更多
办理材料详情
是否减免材料取消后办理方式
材料名称参保人本人银行账户 材料类型复印件
原件份数 0 复印件份数1
材料形式纸质材料必要性必要
容缺时限容缺补正方式
资料下载 来源渠道申请人自备
来源渠道说明纸质材料份数1
纸质材料规格 A4填报须知如无法提供的,可提供参保人员直系亲属的银行账户及双方关系佐证材料或承诺书原件。
受理标准要求提供材料的依据
是否生成电子证照0查看电子证照签名签章要求本人签字
备注
民政部门认定为因病支出型困难家庭成员的佐证材料申请人自备1份复印件必要查看更多
办理材料详情
是否减免材料取消后办理方式
材料名称民政部门认定为因病支出型困难家庭成员的佐证材料 材料类型复印件
原件份数 0 复印件份数1
材料形式纸质材料必要性必要
容缺时限容缺补正方式
资料下载 来源渠道申请人自备
来源渠道说明纸质材料份数1
纸质材料规格 A4填报须知非医疗救助对象、监测对象需提供。
受理标准要求提供材料的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广西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通知》(桂政办发〔2022〕5号)
是否生成电子证照0查看电子证照签名签章要求
备注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是否有联办机构
四办 一次办 审批结果类型
审批结果名称 暂无 审批结果样本
网上办理深度 改革方式 暂无
中介服务

是否有数量限制 数量限制 暂无
数量限制情况说明 暂无
是否证照分离 暂无
是否网办 是否智能审批
是否代办、帮办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送达付费方式 政府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服务主题
面向自然人事项主题分类
社会保障(社会保险、社会救助) 服务主题
面向自然人地方特色主题分类
暂无
服务主题
面向法人事项主题分类
社会保障 服务主题
面向法人地方特色主题分类
暂无
是否承诺审批
行政复议 暂无
行政诉讼 暂无

设立依据1法律法规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广西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通知》
依据文号(桂政办发〔2022〕5号)
条款号 第三(二)
颁布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实施日期2022-01-21 00:00:00.0
条款内容

(二)依申请落实综合保障政策。 1.申请条件。对参加当年基本医保,因高额医疗费用支出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大病患者,且认定为因病支出型困难家庭的成员,经基本医保、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或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及其他补充医疗保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医疗费用采取依申请救助的方式给予一次性救助。因病支出型困难家庭认定办法另行制定。对规范转诊且在自治区内就医的医疗救助对象,经三重制度综合保障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给予倾斜救助。具体救助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根据医疗救助基金筹资情况科学确定,避免过度保障。 2.救助标准。计入救助的范围为认定之日前 12 个月内,由各地对应计入医疗救助费用,按照起付标准不低于 1 万元、救助比例不低于 60%、年度累计救助限额不高于 10 万元的标准给予救助。 3.救助方式。由各县(市、区)组织召开医疗救助专题会议,根据医疗救助对象困难程度等因素一事一议、专题研究。对上述依申请医疗救助对象,由县级医疗保障部门通过手工结算的方式,按规定程序审批后,给予医疗救助待遇。强化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慈善救助等综合性保障措施,精准实施分层分类帮扶。

问题:申请依申请医疗救助待遇之前需要注意什么?

解答:非医疗救助对象、监测对象的需由民政部门认定为因病支出型困难家庭的成员。

常见错误示例:1.申报材料不齐全。
2.非医疗救助对象、监测对象未提供民政部门认定为因病支出型困难家庭成员的佐证材料。
3.无其它补充医疗保险的未提供个人承诺书。

问题:一般多长时间可以办完审批手续?

解答:40个工作日办结。

常见错误示例:1.申报材料不齐全。
2.非医疗救助对象、监测对象未提供民政部门认定为因病支出型困难家庭成员的佐证材料。
3.无其它补充医疗保险的未提供个人承诺书。

问题:办理此项业务是否需要缴纳费用?

解答:办理此事项不收费。

常见错误示例:1.申报材料不齐全。
2.非医疗救助对象、监测对象未提供民政部门认定为因病支出型困难家庭成员的佐证材料。
3.无其它补充医疗保险的未提供个人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