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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南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民主部)综合窗口/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民主管理部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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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路16号综合楼2楼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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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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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窗口电话 |
0771-5610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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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指引 |
乘b01路、b14路、b17路、b19路、b206路、b57路、b5路、b91路到广西展览馆站下车向西南方向沿民主路步行130米到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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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南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科园部)综合窗口/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科园管理部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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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乡塘区秀厢大道东段5号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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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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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窗口电话 |
0771-3169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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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指引 |
地铁出行市内可乘坐地铁2号线至三十三中站,从B出入口出站后沿友爱立交桥方向步行约600米即达。公交出行1.友爱北立交站:市内可乘坐B83路、16路、43路、75路、地铁快巴8路等线路,下车后步行约140米即达;2.安吉秀厢路口站:市内可乘坐K90路、B206路、32路、地铁快巴8路等线路,下车后沿友爱立交桥方向步行约290米即达;3.秀厢大道中站:市内可乘坐地铁快巴8路、2路、43路、28路、16路等线路,下车后沿友爱立交桥方向步行约320米即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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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南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市民中心部)综合窗口/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市民中心管理部综合窗
查看地图定位| 办理地点 |
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市民中心B座4楼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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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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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窗口电话 |
0771-4724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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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指引 |
1.公交车:①乘公交48路、117路,在市民中心站下车;②乘B02路、122路在平乐玉洞立交站下车。 2.地铁:南宁地铁3号线至五象湖站A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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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南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星光部)综合窗口/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星光管理部综合窗口
查看地图定位| 办理地点 |
星光大道6号1楼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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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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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窗口电话 |
0771-4813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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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指引 |
乘坐地铁2号线至南宁剧场站,D出口出站后步行可达;也可乘坐1路、5路、9路、B21路、31路、39路、81路等公交车至邕江桥南站或云举星光路口西站下车,下车后步行可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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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南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民族部)综合窗口/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民族管理部综合窗口
查看地图定位| 办理地点 |
民族大道45号金融大厦A座2楼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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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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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窗口电话 |
0771-2800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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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指引 |
乘地铁1号线至新民路口站(A口)下车,向西步行300米到达;乘6路、39路、45路、76路、79路、205路、604路到民族新民立交站下车步行200米到达;乘1路、32路、34路、706路到民族共和路口站下车向东步行170米到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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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南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仙葫部)综合窗口/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仙葫管理部综合窗口
查看地图定位| 办理地点 |
仙葫大道福兴路3号3楼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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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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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窗口电话 |
0771-4792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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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指引 |
乘87路、105路、701路、703路到邕宁区财政局站下车向东沿彩虹路步行100米,向南沿仙葫大道步行300米,向西沿福兴路步行150米到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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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收件与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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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工作日) | 是否计入承诺办结 | 办理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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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核对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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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否 |
窗口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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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结果 |
材料与申请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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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查标准 |
1.填写《个人失业保险业务办理申请表》,原件1份
2.提供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验原件;
3.失业人员重新就业的,出具单位的《就业参保证明》,验原件;
4.应征服兵役的提供入伍表,验原件;
5.失业人员已办理退休的提供《职工基本养老金核定表》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证》,验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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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审查与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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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工作日) | 是否计入承诺办结 | 办理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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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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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是 |
部门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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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结果 |
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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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查标准 |
与申请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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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颁证与送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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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工作日) | 是否计入承诺办结 | 办理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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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物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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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否 |
结果反馈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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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结果 |
失业保险金申领信息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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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查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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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查看详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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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文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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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第五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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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机关 |
全国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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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日期 | 2018-12-29 |
| 条款内容 |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重新就业的;(二)应征服兵役的;(三)移居境外的;(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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