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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钦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综合窗口[灵山县窗口:灵山县公积金综合窗口 浦北县窗口:浦北县公积金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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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钦州市金海湾东大街8号钦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住房公积金综合窗口66-68号 [灵山县窗口: 灵山县灵山镇江南路12号政务服务中心华源大厦1楼公积金综合窗口(1-2号) 浦北县窗口: 浦北县城西环路金浦新区越秀大道133号浦北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公积金综合窗口(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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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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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电话 |
0777-2558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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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指引 |
1.火车东站至东盟商贸城方向:可乘坐22路公交车到金海湾吉安路口站下车,沿金海湾东大街,向西南步行193米即可到达;2.火车西站至千年古陶城方向:可乘坐3路公交车到金海湾吉安路口站下车,沿金海湾东大街,向西南步行193米即可到达。[灵山县窗口: 可乘公交1路或101路到县政务服务中心站下车,沿着江南路往南过红绿灯再走50米左右。浦北县窗口:路线一:从浦北汽车站出发,直行18米后右转,继续直行37米通过红绿灯后右转,沿道路直行20米后到达浦北县政务服务中心; 路线二:从G7212柳北高速出口出发,行驶2.1公里后在第二个红绿灯处左转进入217省道,沿217省道行驶20米后左转到达浦北县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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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收件与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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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工作日) | 是否计入承诺办结 | 办理人员 |
受理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材料齐备,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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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否 |
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窗口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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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 |
1.接收申报材料,申请材料齐备,符合法定形式,当场决定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的全部内容;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作出不予受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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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标准 |
(一)表格的审查标准
1.申请人应如实填写各项内容,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不得虚构、伪造或编造事实;2.文书应使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填写或打印,做到字迹清楚、文字规范、文面整洁,不得涂改。文书设定的栏目,应逐项填写完整、准确;3.申请材料中的表格应使用国际标准A4纸印制;4.相关申请表格应由申请相对人、申请单位填写并本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
(二)证明材料审查标准
1.其他各项提交的材料应使用国际标准A4型纸打印或按照A4型纸的规格装订;2.“证明文件”均为原件,由公积金中心通过跨部门信息共享获取或按需复印(扫描)存档,需复印的由承办业务窗口人员自行复印,受理人员应现场核验原件;3.申请个人或单位提供的材料应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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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审查与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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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工作日) | 是否计入承诺办结 | 办理人员 |
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进行资料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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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是 |
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窗口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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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 |
合格:准予修改,不合格:不予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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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标准 |
根据审查意见作出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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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颁证与送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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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工作日) | 是否计入承诺办结 | 办理人员 |
颁证与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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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否 |
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窗口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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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 |
住房公积金单位及个人缴存信息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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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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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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