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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港口区6号综合窗口
查看地图定位| 办理地点 |
防城港市港口区公车大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1楼港口区政务服务中心6号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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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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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窗口电话 |
0770-2862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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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指引 |
交通指引:乘坐103路公共汽车至“十九冶站”下车后,沿沙企大道走70米,右转进入新兴路,沿新兴路走500米,右转进入公车大街,再沿公车大街走630到达终点;乘坐104路公共汽车至“盛隆钢铁厂站”下车后,往回沿沙潭江大道走250米,右转进入锦和大道,沿锦和大道走500米右转进入公车大街,再沿公车大街走970米到达终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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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收件与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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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工作日) | 是否计入承诺办结 | 办理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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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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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否 |
窗口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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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结果 |
受理或补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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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查标准 |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当场受理。如不符合条件,当场一次性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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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审查与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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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工作日) | 是否计入承诺办结 | 办理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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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申办事项予以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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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是 |
窗口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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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结果 |
根据实施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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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查标准 |
申请材料符合法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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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颁证与送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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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工作日) | 是否计入承诺办结 | 办理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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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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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否 |
窗口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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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结果 |
根据实施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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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查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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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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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文号 |
国发〔2015〕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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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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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机关 |
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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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日期 | 2015-09-22 |
| 条款内容 |
(《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2号)“国务院决定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民政部门要履行主管部门职责,做好补贴资格审定、补贴发放、监督管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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