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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将根据情形提示您所需提供的申办材料。
1. 良庆管理部“一件事”窗口(贷款)
查看地图定位| 办理地点 |
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D座6楼公积金窗口D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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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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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窗口电话 |
0771-12345、1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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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指引 |
南宁市民中心交通指引: 1.公交车:①乘公交48路、117路,在市民中心站下车;②乘B02路、122路在平乐玉洞立交站下车。 2.地铁:南宁地铁3号线至五象湖站A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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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宾阳管理部“一件事”窗口
查看地图定位| 办理地点 |
南宁市宾阳县金城路66号宾阳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一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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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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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窗口电话 |
0771-12345、1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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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指引 |
宾阳县宾州镇商贸城金城路66号(县广播电视台旁),可乘公交2路、3路、8路、12路、15路在“工商局”公交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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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武鸣管理部“一件事”窗口
查看地图定位| 办理地点 |
南宁市武鸣区标营路352号武鸣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33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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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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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窗口电话 |
0771-12345、1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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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指引 |
武鸣区内乘坐107路公交车到南宁市武鸣区政务服务中心下车即可到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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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马山管理部“一件事”窗口
查看地图定位| 办理地点 |
南宁市马山县威马大道198号马山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公积金服务窗口(⑥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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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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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窗口电话 |
0771-12345、1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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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指引 |
以马山县汽车总站为轴心,沿银峰大道至第1个红绿灯路口左转直行至南蛇岭路到第2个红绿灯右转50米即可到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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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上林管理部“一件事”窗口
查看地图定位| 办理地点 |
上林县大丰镇新丰路133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住房公积金服务窗口(①住房公积金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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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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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窗口电话 |
0771-12345、1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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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指引 |
可以搭乘公交车7路、9路(票价2元),802路、803路(免费乘坐),在“政务服务中心”站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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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隆安管理部“一件事”窗口
查看地图定位| 办理地点 |
南宁市隆安县蝶城大道201号隆安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9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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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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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窗口电话 |
0771-12345、1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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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指引 |
丁当,那桐,古潭,屏山,布泉,都结,南圩,乔建,华侨管理区的群众可乘坐公交车到政务中心站下车,步行过马路对面即可到达,雁江,城厢的群众可乘公交车到政务中心站下车,然后再往前步行50米即可到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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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横州管理部“一件事”窗口
查看地图定位| 办理地点 |
横州市茉莉花大道国泰综合楼2号楼横州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公积金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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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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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窗口电话 |
0771-12345、1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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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指引 |
可乘横州市1路公交线至茉莉花园小区站下车步行60米至茉莉花大道十字路口后右转直行约180米后再右转直行约165米即可到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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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收件与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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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工作日) | 是否计入承诺办结 | 办理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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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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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否 |
各设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窗口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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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结果 |
1.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告知向有关单位申请;2.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的全部内容;3.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当场受理,出具受理回执,并预签借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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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查标准 |
一、审查事项是否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二、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1、借款申请人借款资格审核; 2、住房消费真实性审核; 3、贷款抵押审核; 4、证明资料审核; 5、与借款申请人面谈; 6、借款申请人信用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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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审查与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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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工作日) | 是否计入承诺办结 | 办理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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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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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是 |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复核和审批的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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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结果 |
1.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退回申请,告知申请人原因;2.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并审查通过的,应对复审结果进行确认,做出准予贷款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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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查标准 |
1、收存的证明资料齐全,内容完整、准确,印章清晰; 2、担保方式、可贷金额、期限、利率、还款方式符合规定,数额计算准确; 3、电子数据与文本资料相符; 4、其他需要审查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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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颁证与送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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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工作日) | 是否计入承诺办结 | 办理人员 |
|
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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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否 |
受托商业银行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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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结果 |
系统形成审批的手机短信;职工会收到12329短信平台发出的审批短信,如需纸质回执,可到现场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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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查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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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查看详情】 | |||
|---|---|---|---|
| 依据文号 |
根据199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 根据2002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和2019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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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第二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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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机关 |
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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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日期 | 1999-04-03 |
| 条款内容 |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 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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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事项名称 | 办理结果 | 受理部门 | 其他信息 |
|---|---|---|---|---|
| 1 | 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 |
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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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查看办事指南 |
| 2 | 房地产交易税费申报(增量房(一手房)交易申报) |
税收完税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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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3 | 贷款审批(购买新建自住住房贷款) |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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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查看办事指南 |
| 4 | 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 |
不动产登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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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 查看办事指南 |
| 5 | 贷款审批(购买再交易自住住房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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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6 | 征信信息查询(接口核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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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7 | 不动产抵押登记(在建建筑物抵押登记转现房抵押权首次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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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8 | 个人身份信息核验(接口核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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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9 | 借款合同面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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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10 | 婚姻信息核验(接口核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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