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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身份证补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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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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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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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备注
序号 缴费标准 缴费方式 计算机在线缴费地址 移动端在线缴费地址 其他缴费方式 缴费有效期
1 居民身份证补领 每证收取40元工本费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22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停征 免征和调整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37号)
1
-
通办范围
办事信息
钟山县公安局 自然人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自助办理 01,02,03 承诺件
公民凭居民身份证或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身份证件(如:居住证、居民户口簿、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到派出所或分(县)局办证点申请办理
钟山县公安局(钟山县锦绣西路56号公安局户政办证大厅1-5号户籍窗口)

更多地点

除法定节假日外,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
咨询电话:0774-8972939
投诉监督电话:0774-12345
000709110003
1145112200792557524000709110003
行政确认 -
451122
审查方式:书面审查。标准如下: 1、申请人应如实填写各项内容,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不得虚构、伪造或编造事实; 2、文书应使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填写或打印,做到字迹清楚、文字规范、文面整洁,不得涂改。文书设定的栏目,应逐项填写完整、准确; 3、申请材料中的表格应使用国际标准A4纸正面印制; 4、相关申请表格应由申请相对人、申请单位填写并本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没有单位印章的,应由其单位负责人签名。
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补领取居民身份证。
区县级
法定本级行使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03年主席令第4号公布,2011年10月29日修订)第十一条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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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公示
现场公示:钟山县公安局(钟山县锦绣西路56号公安局户政办证大厅1-5号户籍窗口)
现场查询:钟山县公安局(钟山县锦绣西路56号公安局户政办证大厅1-5号户籍窗口) 网上查询:http://hzzs.zwfw.gxzf.gov.cn/gxzwfw/bscx/show.do?webId=109&type=1 咨询电话:0774-8972939
电话查询,现场查询,网上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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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户籍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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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钟山县公安局(钟山县锦绣西路56号公安局户政办证大厅1-5号户籍窗口)
办理时间
除法定节假日外,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
窗口电话
0774-8972939
交通指引
可乘出租车、共享电车或步行到达锦绣西路56号钟山县公安局户政办证大厅
办理流程

1

收件与受理
办理步骤 办理时限(工作日) 是否计入承诺办结 办理人员
1
0
窗口人员
办理结果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 受理
审查标准
材料是否齐全

2

审查与决定
办理步骤 办理时限(工作日) 是否计入承诺办结 办理人员
2
1
窗口人员
办理结果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审查通过。
审查标准
审查方式:书面审查。标准如下: 1、申请人应如实填写各项内容,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不得虚构、伪造或编造事实; 2、文书应使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填写或打印,做到字迹清楚、文字规范、文面整洁,不得涂改。文书设定的栏目,应逐项填写完整、准确; 3、申请材料中的表格应使用国际标准A4纸正面印制;.

3

颁证与送达
办理步骤 办理时限(工作日) 是否计入承诺办结 办理人员
3
4
窗口人员
办理结果
居民身份证
审查标准
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依据文号
2011年10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一号
条款号
第二条
颁布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实施日期 2012-01-01
条款内容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依据文号
2011年10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一号
条款号
第七条
颁布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实施日期 2012-01-01
条款内容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依据文号
2011年10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一号
条款号
第十一条
颁布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实施日期 2012-01-01
条款内容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依据文号
2011年10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一号
条款号
第十二条
颁布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实施日期 2012-01-01
条款内容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
依据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78号
条款号
第二条
颁布机关
公安部
实施日期 2005-10-01
条款内容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查看详情】
依据文号
公通字〔2015〕34号
条款号
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
颁布机关
公安部
实施日期 2015-11-11
条款内容
自1985年实施居民身份证制度以来,居民身份证的应用越来越广泛,在便利公民参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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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1.办理居民身份证要交验居民户口簿吗?

应当交验,提供居民户口簿确实存在困难的,也可以交验公安机关签发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