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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金城江区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69-81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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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金城江区世纪路2号金城江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住房公积金69-81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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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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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窗口电话 |
0778-211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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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指引 |
在金城江区乘坐5路公交车至福达冷链下车,根据指引牌步行200米至政务服务中心;或乘坐8路、11路、12路公交车至区政务服务中心(福达冷链)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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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河池市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6-15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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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宜州区庆远镇高家堡西路1号河池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C区住房公积金中心6-15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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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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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窗口电话 |
0778-3181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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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指引 |
在宜州乘坐8路、9路、10路公交车至新火车站下车,向南面步行100米;或乘坐19路公交车至龙降小学路口站下车,向西面步行500米。乘火车至宜州站下车,向北面步行2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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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E01-E06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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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东门镇大数据发展局2楼住房公积金专区E01-E06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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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9:0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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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窗口电话 |
0778-8228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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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指引 |
从朝阳路往出城方向出发,经过环岛右转进入G242道路直行840米右转,至仫佬家园大门右侧100米处
5路公交车及仫佬家园专线,老年大学站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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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河池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环江管理部1-5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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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江县思恩镇机场路18号一楼1-5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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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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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窗口电话 |
0778-8820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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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指引 |
可乘坐1、2、8路公交车到交警队站下车,往林业局方向走80米到机场路口(红绿灯)右转10米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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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南丹县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D25-32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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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丹县城关镇平安大道55号南丹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住房公积金(D25-32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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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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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窗口电话 |
0778-721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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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指引 |
可乘坐1、2、3、4路公交车,往南丹县政务服务中心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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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天峨县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96-99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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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峨县六排镇城东路121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公积金96–99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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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9:00-12:00,15: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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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窗口电话 |
0778-7830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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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指引 |
可乘坐1、2、4、6路公交车到六好桥站下车,步行20米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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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东兰县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9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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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兰县向阳大道333号向阳新城安置小区3栋B单元二楼政务服务分中心住房公积金9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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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9:00-12:00,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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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窗口电话 |
0778-6327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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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指引 |
可乘坐隘洞专线公交车,到向阳新城停靠站下车步行往北430米可达到东兰县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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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河池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巴马管理部1-8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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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马县巴马镇寿乡大道2567号广西巴马国际颐和康养城小区3栋一楼1-8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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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8:30-12:00,15: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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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窗口电话 |
0778-6214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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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指引 |
可乘坐6路、7路、8路公交车到深圳1979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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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凤山县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A25-A30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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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河池市凤山县思源街道龙华路1号凤山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25-A30号住房公积金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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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8:30-12:00,15: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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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窗口电话 |
0778-6811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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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指引 |
可乘坐凤山2路公交车于阳关大道南站下车,后进入观音岛右转500米到达“恒升-迎龙花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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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都安瑶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1-8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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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安县安阳镇巴谭社区屏山北路都安县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公积金1-8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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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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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窗口电话 |
0778-522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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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指引 |
可乘坐1路公交车,到都安北站下车,直行100米右拐30米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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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大化瑶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分中心1-6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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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化县古江大道生态民族新城C区7-9号一楼1-6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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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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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窗口电话 |
0778-5818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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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指引 |
县内可乘坐1路.7路公交车,到古江站下车,再往西走约1100米可达;自驾沿古江大道直行,往深圳小学斜对面500米处可达到大化县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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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收件与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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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工作日) | 是否计入承诺办结 | 办理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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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存人提交申请材料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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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否 |
各设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窗口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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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结果 |
1.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告知向有关单位申请;2.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的全部内容;3.申请材料齐全的,当场决定受理,提交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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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查标准 |
1.审查事项是否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2.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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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审查与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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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工作日) | 是否计入承诺办结 | 办理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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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窗口首问责任人对申请当场审核,签署审批,打印提取凭证交缴存人签领,后台业务负责人进行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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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是 |
窗口工作人员及后台审核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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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结果 |
打印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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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查标准 |
书面审查。标准如下:
一、审核、鉴别资料完整、有效;
二、提取申请人身份证件与本人相符,且有关信息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记载的信息一致;
三、相关表格填写完整、准确,签章齐全、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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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颁证与送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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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工作日) | 是否计入承诺办结 | 办理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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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中心将公积金转入申请人联名卡账户或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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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否 |
各设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审批岗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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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结果 |
广西住房公积金“全链通办”办理事项办结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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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查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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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查看详情】 | |||
|---|---|---|---|
| 依据文号 |
199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 根据2002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和2019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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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第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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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机关 |
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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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日期 | 1999-04-03 |
| 条款内容 |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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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查看详情】 | |||
|---|---|---|---|
| 依据文号 |
199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 根据2002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和2019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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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第二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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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机关 |
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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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日期 | 1999-04-03 |
| 条款内容 |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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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查看详情】 | |||
|---|---|---|---|
| 依据文号 |
199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 根据2002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和2019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
条款号 |
第二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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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机关 |
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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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日期 | 1999-04-03 |
| 条款内容 |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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