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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上市合法合规信息核查“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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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上市合法合规信息核查“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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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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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西乡塘区发改局 企业法人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01,03 承诺件
全区范围内注册的上市公司、拟上市企业及其母公司、子公司等关联企业因企业上市或上市公司再融资、并购重组过程中,对其经营相关领域因证监会或交易所审核规定或为提高审核成功率,需要由有关部门查证并出具合法合规证明事项。
南宁市西乡塘区安吉大道47-2号大商汇国际家居博览中心B馆负一楼南宁市西乡塘区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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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771-3392623
投诉电话:0771—5595845
451604001000
1145010758860673194451604001000
联办目录 -
450107
网上查询地址:https://nnxxt.zwfw.gxzf.gov.cn/gxzwfw/bscx/show.do?webId=25&type=1 电话查询地址:0771-3392623
电话查询,网上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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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高效办成一件事综合专窗52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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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南宁市西乡塘区安吉大道47-2号大商汇国际家居博览中心B馆负一楼南宁市西乡塘区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窗口电话
0771-3392623
交通指引
610路公交车苏卢公交车站,步行541米至安吉大道47-2号大商汇家具博览中心B馆;2号地铁苏卢站(D口)步行760米至安吉大道47-2号大商汇家具博览中心B馆。
办理流程

1

收件与受理
办理步骤 办理时限(工作日) 是否计入承诺办结 办理人员
受理
1
窗口工作人员
办理结果
受理或告知补正
审查标准
工作人员对材料齐全清晰、印章签名完整有效的申请,受理后及时转数据责任单位工作人员。对需要补充完善的申请,及时通知申请人补正材料。

2

审查与决定
办理步骤 办理时限(工作日) 是否计入承诺办结 办理人员
决定
4
相关数据责任单位工作人员
办理结果
企业行政处罚信息查询结果
审查标准
相关数据责任单位工作人员对受理的申请及时汇总,通过查询本部门掌握的行政处罚信息形成答复意见,盖章后在承诺时限内答复申请人。

3

颁证与送达
办理步骤 办理时限(工作日) 是否计入承诺办结 办理人员
结果送达
0
窗口工作人员
办理结果
专项信用报告
审查标准
设立依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查看详情】
依据文号
国发〔2024〕3号
条款号
三、全面深化政务服务模式创新
颁布机关
国务院
实施日期 2024-01-09
条款内容
(四)推进关联事项集成办。从企业和群众视角出发,将需要多个部门办理或跨层级办理,关联性强、办理量大、办理时间相对集中的多个事项集成办理,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件事一次办”、“一类事一站办”服务。明确每个“一件事”的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及各自职责,强化跨部门政策、业务、系统协同和数据共享。重构跨部门办理业务流程,优化前后置环节,推动申请表单多表合一、线上一网申请、材料一次提交。强化线上线下联动,开展并联审批、联合评审、联合验收等,大幅压减办理时长和办事成本。 (五)推进容缺事项承诺办。以政务服务部门清楚告知、企业和群众诚信守诺为基础,对风险可控、纠错成本低且能够通过事中事后监管有效防范风险的政务服务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容缺办理”审批服务模式。根据政务服务事项实施难度、风险可控程度、服务对象信用状况等,采用申请材料后补或免交、实质审查后置或豁免等方式,签订告知承诺书,明确办理条件,约定责任义务。加强审批、监管、执法等部门协同,建立差异化的告知承诺事后核查和风险防范机制,并逐步推动将承诺和履约信息共享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六)推进异地事项跨域办。聚焦企业跨区域经营和群众异地办事需求,持续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省内通办、跨省通办,做到就近办、异地办。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跨省通办”业务支撑系统,推动数据跨域共享、系统无缝衔接,实现异地事项一站式网上办理。优化线下代收代办服务模式,建立收件、办理两地窗口协同联动工作机制,明确代收代办相关单位责任分工。推动各级政务服务场所按需开设远程虚拟窗口,运用远程身份核验、音视频交互、屏幕共享等技术,为企业和群众提供远程帮办服务。支持京津冀、长三角、成渝等地区探索更多事项跨区域办理。 (七)推进政策服务免申办。全面梳理行政给付、资金补贴扶持、税收优惠等政策条件和适用规则,强化数据归集共享、模型算法和大数据分析支撑,精准匹配符合政策条件的企业和群众,推动逐步实现政策“免申即享”。对法律法规明确要求依申请办理的,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和群众自动生成申请表、调用申请材料,并主动精准推送,便利自愿申请。优化政务服务平台企业和个人专属服务空间,丰富政策库,实现利企便民政策和服务精准直达。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查看详情】
依据文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73号
条款号
第十八条
颁布机关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实施日期 2020-07-10
条款内容
第十八条 发行人不得有下列情形:(二) 最近36个月内违反工商、税收、土地、环保、海关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
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查看详情】
依据文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67号
条款号
第十三条
颁布机关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实施日期 2020-06-12
条款内容
第十三条  发行人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最近三年内,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不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等情形。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查看详情】
依据文号
桂政发〔2024〕16号
条款号
二、重点任务
颁布机关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实施日期 2024-05-28
条款内容
(一)全面推进政务服务线上线下一体化深度融合 1.推进线下政务服务“一门受理”。强化政务服务中心作为党委和政府直接面向企业和群众提供服务的窗口的功能定位,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应合理设置综合服务窗口。严格落实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制度,原则上政务服务事项均应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实现统一受理和一站式办理。〔牵头单位:自治区数据局(政管办),各市、县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具备政务服务职能的自治区其他有关单位;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2.探索“一件事到家办”服务。依托邮政、银行、网络运营商等的运营网点以及各类园区设置便民服务点,推动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桂通办”平台)与邮政、银行、运营商等的自助服务终端对接,整合服务资源,开通政务专递,提供“一件事”审批结果快递到家服务,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就近能办、多点可办、少跑快办。〔牵头单位:自治区数据局(政管办);配合单位:自治区其他有关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3.探索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2+X”一窗通办改革。全面落实政务服务“三集中、三到位”要求,深化简政放权,科学分区分类,规范服务管理,设置“高效办成一件事”综合服务专窗,实现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减事项、减窗口、减人员,增服务、增体验、增效能”目标。〔牵头单位:自治区数据局(政管办);配合单位:自治区其他有关单位;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4.推动实现线上政务服务“一网通办”。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及国家秘密等外,各级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要通过“桂通办”平台统一入口进行办理。各级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和应用与“桂通办”平台深度对接,2024年8月底前,按照“应接尽接”原则,完成全事项、全流程对接办理和业务协同。积极争取国家部委支持,推动国务院部门垂直管理系统开放接口,实现“桂通办”平台与国家部委数据实时流转。〔牵头单位:自治区各有关单位;配合单位:自治区数据局(政管办);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5.推动“一件事”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持续推进全区政务服务事项同数同源、同步更新、同步发布。依托全区统一政务服务事项库,梳理明确公共服务事项的定义分类与办事指南,建立健全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化管理和动态调整机制。2024年6月底前,完成自治区各有关单位自建的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和“桂通办”平台事项管理系统全面对接。“一件事”套餐纳入“桂通办”平台事项管理系统管理,建立统一动态调整基本目录。充分发挥基层创新能力,持续优化“一地创新、全区共享”机制,将各级各部门政务服务最优标准上升为全区标准。〔牵头单位:自治区数据局(政管办),自治区其他有关单位;配合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6.推动企业和群众诉求“一线应答”。进一步整合各类政务服务热线,统一调度全区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话务资源,实现市级热线工单直派。优先在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域建立健全接诉即办响应机制。构建通过热线电话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一号快办”流程。提高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与110报警服务台对接联动效率,科学合理分流非警务求助。开设东盟专线,为企业和群众提供面向东盟的相关服务。设立经营主体专区,为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更好服务。建立以二次办理、提级办理、线索移送为主要内容的三级督办制度。〔牵头单位:自治区数据局(政管办);配合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二)探索开展应用场景一体化集成办理 7.推进关联事项场景集成办。推出开办、核查、勘验、评估等领域“一件事”高效办成。明确每个“一件事”的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职责,强化跨层级、跨部门政策、业务、系统协同和数据共享。精简、归并“一件事”涉及的申请材料和表单,通过数据自动调用、电子证照自动获取,实现“一口告知、一窗受理、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网通办、一次办好”。强化线上线下联动,开展并联审批、联合评审、联合验收等,压减办理时长,降低办事成本。〔牵头单位: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交通运输厅、住房城乡建设厅、自然资源厅、发展改革委、卫生健康委、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残联;配合单位:自治区数据局(政管办),各市、县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8.深化容缺受理场景承诺办。以政务服务部门清楚告知、企业和群众诚信守诺为基础,对风险可控、纠错成本低且能够通过事中事后监管有效防范风险的政务服务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容缺办理”审批服务模式。根据政务服务事项实施难度、风险可控程度、服务对象信用状况等,采用申请材料后补或免交、实质审查后置或豁免等方式,签订告知承诺书,明确办理条件,约定责任义务。建设审管衔接系统,实现线上审批、监管、执法等部门协同,建立差异化告知承诺事后核查和风险防范机制,并逐步推动将承诺和履约信息共享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牵头单位:自治区数据局(政管办)、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司法厅;配合单位:自治区其他有关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9.拓展异地办事场景跨域办。以企业和群众异地办理的医疗、养老、住房、就业、社保、户籍、税务等领域服务事项为重点,持续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和“一件事”异地办理。以我区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市场经营便利地、粤港澳大湾区重要战略腹地为契机,深化拓展泛珠三角区域、西南地区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广度和深度,探索“跨境通办”。运用远程身份核验、音视频交互、屏幕共享等技术,为企业和群众提供远程帮办服务。〔牵头单位:自治区数据局(政管办);配合单位:自治区其他有关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10.推动政策兑现场景免申办。全面梳理行政给付、资金补贴扶持、税收优惠等政策条件和适用规则,进一步精简申报材料、优化办理流程、压缩办理时限。推进一体化预算支付系统与“桂通办”平台双向对接,实现兑现资金在线拨付和监管。强化数据归集共享、模型算法和大数据分析支撑,构建企业标签、政策标签体系,优化企业和个人专属服务空间,推动惠企惠民政策精准推送、免申即享。〔牵头单位:自治区数据局(政管办)、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配合单位:自治区其他有关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11.强化证明场景电子化应用。完善电子证照应用推广机制,推动常用证照电子化。推进电子证照跨地区跨部门互通互认和扩大应用领域,动态化管理电子证照发证、用证清单。推动不少于50个高频电子证明材料实现网上申请、审批、开具、领取。持续加强电子印章“四章合一”公共服务能力。建立健全身份核验安全机制,优化身份核验规则,推动身份证、户口簿和驾驶证等高频材料电子证照数据共享应用。〔牵头单位:自治区数据局(政管办)、公安厅;配合单位:自治区其他有关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三)全面强化数字赋能一体化支撑能力 12.增强平台基础能力支撑。优化完善“桂通办”平台统一身份认证、办件调度、用户管理等服务功能,作为全区政务服务统一公共支撑平台。不再单独建设市级及以下政务服务平台。〔牵头单位:自治区数据局(政管办);配合单位:自治区其他有关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13.增强智能化能力支撑。鼓励各级各部门在办事服务场景中探索应用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优化重构申请条件、申报方式、受理模式、审核程序、发证方式、管理架构,实现智能预填、智能预审、智能审批等功能。探索应用自然语言大模型等技术提升客服的意图识别和精准回答能力。〔牵头单位:自治区数据局(政管办),各市、县人民政府;配合单位:自治区其他有关单位;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14.增强数据共享能力支撑。出台数据共享供需对接、规范使用、争议处理、安全管理、技术支撑等配套制度。分批制定自治区数据共享责任清单,依托自治区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实现全量汇聚共享,开展数据直达基层试点。探索建立“一数一源、多源校核”工作机制和数据质量反馈整改责任机制,实现政务服务实施规范与政务数据目录100%关联。〔牵头单位:自治区数据局(政管办),各市、县人民政府;配合单位:自治区其他有关单位;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15.增强基础和主题数据库能力支撑。加强高质量数据仓体系建设,完善人口、法人、电子证照、空间地理信息、社会信用等基础库。按需整合教育、社保、交通、医疗、水电气等重点行业数据,建设一批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的主题库。统一建设全区综合人口库、综合法人库等全生命周期综合库,对高频应用的数据实施物理汇聚。推动各类基础库、主题库、综合库全量实时接入广西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推动建设自治区公安厅数据分中心,推动全区政务服务信用体系建设。〔牵头单位:自治区公安厅、市场监管局、自然资源厅、发展改革委、数据局(政管办);配合单位:自治区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交通运输厅、医保局,各市、县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四)扎实推动利企便民增值服务一体化高效供给 16.增强帮办代办能力。建立帮办代办队伍,将“一件事”纳入帮办代办范围,明确人员配置、工作职责、责任边界。线下开设帮办代办窗口,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陪同办、代理办、优先办等服务。在自由贸易试验区、产业园区等推行项目全流程帮办代办,建立专班服务、专员跟进等机制,及时解决项目推进中的难点问题。强化“桂通办”平台语音唤起、预约、办理和问答式引导等智能帮办功能。〔牵头单位:自治区数据局(政管办);配合单位:自治区其他有关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17.丰富公共服务供给。在优化提升公共教育、劳动就业、医疗卫生、养老服务、托育服务、住房保障等领域公共服务水平的基础上,推动水电气网等公用事业领域高频办理的服务事项纳入政务服务中心,同步线上接入“桂通办”平台。推动公用事业领域有关单位梳理服务事项、优化办事流程,推进水电气过户和不动产登记、水电气网报装、工程项目和投资建设审批等关联事项跨领域集成办理。〔牵头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能源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卫生健康委、自然资源厅、通信管理局,各市、县人民政府,供电企业、供气企业、供水企业、排水企业、网络运营商;配合单位:自治区数据局(政管办);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18.拓展增值服务内容。依托线上线下政务服务渠道,打造定制化、套餐式、模块化的涉企服务“一类事”场景,为企业提供精准化、个性化的优质衍生服务。探索统筹行业协会、市场化专业服务机构等涉企服务资源,一站式提供政策推荐、咨询、解读、申报等政策服务,公证、合规指导、涉企纠纷调解等法律服务,融资担保、产业基金对接、上市培育等金融服务,人才认定、住房安居、资金补助等人才服务,科技企业培育、产学研对接等科创服务,外贸资源对接、报关退税咨询、汇率避险指导等国际贸易服务。〔牵头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配合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科技厅、司法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商务厅、市场监管局、数据局(政管办),自治区党委金融办,南宁海关等有关单位;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五)健全完善政务服务一体化管理体系 19.健全完善政务服务标准体系。加强政务服务标准总体设计,修订《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管理办法》、制订“一网通办”管理办法、“桂通办”平台和政务服务中心建设规范、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运行标准等。〔牵头单位:自治区数据局(政管办),各市、县人民政府;配合单位:自治区其他有关单位;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20.健全完善政务服务制度体系。建立完善首席政务服务和数据官(以下简称首席政数官)、首席政务服务和数据代表(以下简称首席政数代表)管理体系,统筹推进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的政务服务和公共数据管理工作。自治区本级首席政数官应由自治区各有关单位的相关负责同志担任,市、县两级部门的首席政数官参照自治区执行。将原政务服务窗口的首席代表转型为首席政数代表,具备政务服务职能的自治区各有关单位应安排首席政数代表常驻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推动政务服务领域相关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工作。推进依法及时向相关综合档案部门移交线上办事服务中产生的电子档案,不再以传统载体形式归档和移交,进一步规范电子档案的使用和管理等工作。〔牵头单位:自治区数据局(政管办),各市、县人民政府;配合单位:自治区司法厅、档案局等有关单位;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21.健全完善政务服务工作体系。推动窗口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出台行政办事员职业技能等级认证、奖励激励的相关政策,建立统一考核机制,推进综合服务窗口人员统一配备和职业化发展。通过协会支撑、政企互联、政校合作等模式,创新政务服务和数字政府建设人才引进、培养、选拔和评价机制,组建一支业务素质过硬、能力水平突出、服务规范优质的专业化政务服务队伍。〔牵头单位:自治区数据局(政管办),各市、县人民政府;配合单位: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有关单位;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22.健全完善政务服务效能体系。加快建设全区政务服务统一数字运营平台,强化线上线下行政效能运行分析监测,持续为各级各部门政务服务效能提升和政务服务人员考核提供数据支撑。〔牵头单位:自治区数据局(政管办);配合单位:自治区其他有关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23.健全完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切实履行监管职责,防止出现监管真空。在实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地区,由行政审批局负责以核查行政相对人申请行政许可事项是否符合法定条件、标准为核心的事前审查,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事中事后监管;在其他地区,由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承担政务服务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职责。在实行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地区,按照当地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方案和“三定”规定确定监管职责。加强审管联动,优化审管信息双向反馈机制,审批过程和结果信息应及时告知行业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应及时反馈监管执法信息。〔牵头单位:自治区数据局(政管办),各市、县人民政府;配合单位:自治区其他有关单位;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上市合法合规信息核查“一件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查看详情】
依据文号
桂发改营商〔2024〕410号
条款号
三、工作安排
颁布机关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实施日期 2024-06-18
条款内容
(一)信息核查事项梳理 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治区营商办)牵头,各责任部门全面梳理企业上市合法合规信息核查“一件事”涉及具体事项的行政处罚信息,采用数据推送、人工填报等方式归集信息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广西)。需补录的存量信息自2021年1月1日起录入,新增信息按照国家关于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双公示”要求,自行政处罚作出决定7个工作日内完成归集,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二)完成数据联通 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牵头,开展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广西)与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双向对接工作。各数据责任单位依据职责分工,负责提供准确的信息核查内容,将对应领域违法违规信息归集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广西),依托“信用中国(广西)”网站下载专项信用报告代替企业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 (三)上线试行 由自治区数据局依托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搭建“企业上市合法合规信息核查一件事”办理专区,指定专门技术人员及时对接处理试运行期间反馈的问题,提升“企业上市合法合规信息核查一件事”办理专区效能,进一步优化公共能力支撑效果,强化结果数据汇聚。
联办信息
序号 事项名称 办理结果 受理部门 其他信息
1 统筹相关申请核查信息的受理、分派、汇总和结果送达(企业上市合法合规信息核查)
专项信用报告
南宁市西乡塘区发改局 查看办事指南
2 企业卫生和人员健康领域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接口核验)
- -
3 企业水资源保护领域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接口核验)
- -
4 企业科技领域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接口核验)
- -
5 企业消防安全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接口核验)
- -
6 企业应急管理领域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接口核验)
- -
7 企业城市管理领域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接口核验)
- -
8 企业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信息核查(接口核验)
- -
9 企业文化和旅游市场领域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接口核验)
- -
10 企业规划自然资源领域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接口核验)
- -
11 企业知识产权领域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接口核验)
- -
12 企业交通运输领域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接口核验)
- -
13 企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核查(接口核验)
- -
14 企业合法纳税情况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接口核验)
- -
15 电信监管领域无行政处罚信息核查(接口核验)
- -
16 企业住房、工程建设领域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接口核验)
- -
17 企业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接口核验)
- -
18 企业市场监管领域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接口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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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1.专项信用报告中所指的违法违规信息指什么?

专项信用报告中所指的违法违规信息是指依托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广西)归集的,我区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有关中央垂直管理单位、有关司法机关等部门依法依规对市场主体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行为给予包括行政处罚、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内的各领域各类失信信息的客观记载。

2.专项信用报告可以替代哪些领域的无违法违规证明?

专项信用报告可在全区辖内替代以下21项领域有无违法违规证明:城市管理、自然资源、社会保险、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医疗保险、文化旅游、安全生产、工程建设、住房公积金、科技、交通运输、纳税、知识产权保护、水资源保护、消防安全、电信、药品、林业、人民防空等。 在申请专项信用报告时,企业可根据实际需求勾选所需要的领域。

3.专项信用报告有什么用途?

1.金融领域应用:主要在企业上市、融资、并购重组、债券发行等方面作为参考; 2.政务服务应用:主要在优惠政策兑现、资金支持、评优评先、资格审查、人员招录等方面作为参考; 3.商务应用:主要在招标投标、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方面作为参考。

4.专项信用报告下载是否收费?

专项信用报告查询下载均不收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