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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7、8号企业开办综合服务窗口
查看地图定位办理地点 |
柳州市鱼峰区静园路2号金科天宸南侧鱼峰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7、8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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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国家法定节假日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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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电话 |
0772-3111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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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指引 |
公交车指引:1.乘坐30路、501路、快7号线到旅游集散中心(德润小学)站下车,向南步行约800米即可到达。2.乘坐34路、64路、70路、快3号线到鱼峰区政府站下车,向西南方向步行约1.2公里到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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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15号高效办成“一件事”综合专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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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鱼峰区静园路2号金科天宸南侧鱼峰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5号高效办成“一件事”综合专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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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工作日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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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电话 |
0772-8805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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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指引 |
1.乘坐30路、501路、快7号线到旅游集散中心(德润小学)站下车,向南步行约800米即可到达。2.乘坐34路、64路、70路、快3号线到鱼峰区政府站下车,向西南方向步行约1.2公里到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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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收件与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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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工作日) | 是否计入承诺办结 | 办理人员 |
收件与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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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否 |
窗口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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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 |
1.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2.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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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标准 |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
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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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审查与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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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工作日) | 是否计入承诺办结 | 办理人员 |
审查与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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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是 |
窗口首席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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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 |
提出审查意见,作出书面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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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标准 |
形式审查。 1. 登记机关收到登记申请后,应当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审查。 2.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 3.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有权更正人当场予以更正,由更正人在更正处签名或者盖章、注明更正日期;经确认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 4.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告知时,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并决定不予受理。 5.不属于企业登记范畴或者不属于本机关登记管辖范围的事项,应当即时决定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标准如下: (一)申请书(表)的审查标准 1.申请人应如实填写各项内容,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不得虚构、伪造或编造事实; 2.文书应使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填写或打印,做到字迹清楚、文字规范、文面整洁,不得涂改。文书设定的栏目,应逐项填写完整、准确; 3.申请材料中的表格应使用国际标准A4或A3型纸对开正面印制; 4.自然人由本人签字,法人和其他组织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证明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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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颁证与送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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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工作日) | 是否计入承诺办结 | 办理人员 |
颁证与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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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否 |
窗口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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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 |
核发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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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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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查看详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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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文号 |
2023年12月29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二次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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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第三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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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机关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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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日期 | 2024-07-01 |
条款内容 |
第三十七条 公司因解散、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法定事由需要终止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公告公司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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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查看详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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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文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7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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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第三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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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机关 |
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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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日期 | 2022-03-01 |
条款内容 |
第三十一条 市场主体因解散、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法定事由需要终止的,应当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经登记机关注销登记,市场主体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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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海关总署、中国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国家消防救援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实施意见》(国市监注发〔2024〕57号)【查看详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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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文号 |
国市监注发〔2024〕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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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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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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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日期 | |
条款内容 |
(二)推行企业注销“一网办”
1.优化企业注销平台功能。注销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注销平台)应具备公告发布、注销申请、结果查询、信息采集等功能,各有关部门通过“信息共享、同步指引”,实现企业注销“一网服务”,办理结果“多端获取”。
2.优化企业注销登记。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增加解散公示功能,便利利害关系人了解公司现状。完善企业自主修改撤销清算组公告、债权人公告功能。市场监管部门将企业撤销公示的相关信息推送至相关部门,相关部门注销尚未完结的,同步取消办理相关注销业务。市场监管总局向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提供企业分支机构、投资企业查询,推动解决因隶属企业注销其分支机构难以注销的问题。
3.提供税务注销预检服务。在注销平台中增加税务注销预检功能,方便纳税人自助查询注销前尚未办结的涉税事宜并及时办理。加强数据共享,税务部门向市场监管部门推送清税信息,市场监管部门在注销登记前查验电子清税信息,纳税人无需提交纸质清税证明。
4.完善“照险联办”注销机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注销平台共享的注销登记信息,对不存在欠薪和未结清的社会保险费及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滞纳金,罚款等债权债务情形,不存在正在处理中的社会保险争议的,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注销平台中增加社保和工资预检功能,靠前提醒企业及时清缴社会保险相关费用,支付拖欠的工资。
5.完善“照关联办”注销机制。加强系统对接,在注销平台增加预检功能,自动检测并显示企业是否存在海关报关单位备案,及时提醒企业勾选海关报关单位备案注销申请。海关部门根据注销平台共享的注销登记信息,对已办结海关手续的报关单位,同步注销海关报关单位备案,无需企业再次申请。
6.优化银行账户销户服务。企业申请注销登记时,可同时提交银行账户销户预约申请。银行通过注销平台获取企业银行账户销户申请信息后,引导企业办理银行结算账户注销手续。银行根据获取的信息,进一步压减银行账户销户纸质申请材料,最大限度便利企业办事。
7.实行公章刻制备案信息同步注销。加强信息共享,企业完成注销后,市场监管部门通过注销平台将企业注销信息推送至公安部门,公安部门同步注销公章刻制备案信息,实现“一次申请、同步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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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注销指引(2023年修订)》的公告》(2023年 第58号)【查看详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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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文号 |
2023年第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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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一、企业退出市场基本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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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机关 |
市场监管总局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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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日期 | 2023-12-23 |
条款内容 |
一、企业退出市场基本程序。通常情况下,企业终止经营活动退出市场,需要经历决议解散、清算分配和注销登记三个主要过程。例如,按照《公司法》规定,公司正式终止前,须依法宣告解散、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清理公司财产、清缴税款、清理债权债务、支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等,待公司清算结束后,应制作清算报告并办理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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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查看详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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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文号 |
2022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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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第七章 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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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机关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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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日期 | 2022-03-01 |
条款内容 |
第四十四条 市场主体因解散、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法定事 由需要终止的,应当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依法需要清 算的,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申请注销登记。依法不需 要清算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注销登记。市场 主体申请注销后,不得从事与注销无关的生产经营活动。自登记
机关予以注销登记之日起,市场主体终止。
第四十五条 市场主体注销登记前依法应当清算的,清算组 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通 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清算组可以通过国家企业
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债权人公告。
第四十六条 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二)依法作出解散、注销的决议或者决定,或者被行政机关
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的文件;
(三)清算报告、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文件或者清理债务完结
的证明;
(四)税务部门出具的清税证明。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破产管理人进行清算 的,应当提交人民法院指定证明;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申请注销登
记,还应当提交全体合伙人签署的注销分支机构决定书。
个体工商户申请注销登记的,无需提交第二项、第三项材料;
因合并、分立而申请市场主体注销登记的,无需提交第三项材料。
第四十七条 申请办理简易注销登记,应当提交申请书和全
体投资人承诺书。
第四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场主体不得申请办理简
易注销登记:
(一)在经营异常名录或者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中的;
(二)存在股权(财产份额)被冻结、出质或者动产抵押,或者
对其他市场主体存在投资的;
(三)正在被立案调查或者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正在诉讼或者
仲裁程序中的;
(四)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的;
(五)受到罚款等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六)不符合《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九条 申请办理简易注销登记,市场主体应当将承诺 书及注销登记申请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公示期
为20日。
在公示期内无相关部门、债权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 的,市场主体可以于公示期届满之日起2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
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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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事项名称 | 办理结果 | 受理部门 | 其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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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税务注销即时办理 |
税务事项通知书和清税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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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鱼峰区税务局 | - |
2 | 海关报关单位注销(隶属海关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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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南宁海关 | - |
3 | 单位注销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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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鱼峰区医疗保障局 | - |
4 | 企业印章注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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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 | - |
5 | 公司注销登记 |
登记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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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鱼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6 | 企业银行账户注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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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银行广西区分行 | - |
7 | 参保单位注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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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
8 | 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账户注销 |
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账户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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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查看办事指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