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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等信息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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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电话查询,窗口查询,网上查询,移动端查询 01,02,03,04 -
-
防城港市港口区江山大道88号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住房公积金窗口。 防城港市港口区江山大道88号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住房公积金窗口。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话咨询:0770-2880832,咨询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江山大道88号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住房公积金窗口
监督投诉电话:0770-2883116
452017023000
12450600498826167R3452017023000
公共服务 查询类
450600
-
-
查询方式:电话查询,窗口查询,网上查询,移动端查询 电话查询:0770-2880832。 窗口查询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窗口查询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江山大道88号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住房公积金窗口。 网上查询地址:http://wt.zfgjj.fcgs.gov.cn/login.do 移动端查询:微信公众号:“防城港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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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防城港市港口区江山大道88号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住房公积金窗口。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窗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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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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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查看详情】
依据文号
199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 根据2002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和2019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条款号
第三十六条
颁布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实施日期 2019-03-24
条款内容
职工、单位有权查询本人、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不得拒绝。职工、单位对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受委托银行复核;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重新复核。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联办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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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1.查询个人公积金业务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持居民身份证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