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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西林县人社政务服务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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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林县人社局一楼大厅(西林县八达镇鲤城新区福兴一巷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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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 8:00-12:00 下午 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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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窗口电话 |
0776-8660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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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指引 |
西林县人社局一楼大厅(西林县八达镇鲤城新区福兴一巷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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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收件与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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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工作日) | 是否计入承诺办结 | 办理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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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申报材料并核对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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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否 |
受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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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结果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受理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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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查标准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GXRS TG03.010—2023 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重新核定申请服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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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审查与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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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工作日) | 是否计入承诺办结 | 办理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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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工龄、视同缴费年限相关信息修改初审及复核、涉及实际缴费相关信息初审及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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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是 |
受理部、权益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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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结果 |
涉及工龄、视同缴费年限信息修改的生成《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重新核定条件核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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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查标准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GXRS TG03.010—2023 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重新核定申请服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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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工作日) | 是否计入承诺办结 | 办理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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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核定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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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是 |
发放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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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结果 |
《企业参保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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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查标准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GXRS TG03.010—2023 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重新核定申请服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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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工作日) | 是否计入承诺办结 | 办理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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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核定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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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是 |
待遇核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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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结果 |
本环节无结果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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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查标准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GXRS TG03.010—2023 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重新核定申请服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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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颁证与送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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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工作日) | 是否计入承诺办结 | 办理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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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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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否 |
受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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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结果 |
《企业参保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表》或《业务不予受理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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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查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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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社会保险经办规程(试行)》 | |||
|---|---|---|---|
| 依据文号 |
桂人社规[202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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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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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机关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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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日期 | 2024-05-07 |
| 条款内容 |
第六十三条 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重新核定。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以下信息发生变更时,由原工作单位或个人凭相应证明材料,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重新核定基本养老金申请:
(一)人事档案最先记载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军转干部标识等基本信息;
(二)缴费信息、四年缴费指数或个人账户缴费明细;
(三)镇南关人员退休类别、离休职务档次、边远地区、专业技术职务、部分退役军人标志、是否参与基本养老金调整标志、服刑人员不可参与基本养老金调整年份等。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重新认定的参加工作时间、出生年月、缴费年限等要素重新核定其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复核通过的,出具《企业参保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表》。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3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第六十八条 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重新核定。机关事业单位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以下信息发生变更时,由原工作单位或个人凭相应证明材料,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重新核定基本养老金申请。
(一)档案最先记载出生日期;
(二)参加工作时间、离退休日期;
(三)缴费年限等基本信息;
(四)变更镇南关人员或建国前老工人退休类别;
(五)退休职务、工资档次;
(六)艰苦边远地区类别;
(七)改革前退休人员计发比例、基本工资、部分补贴等。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重新认定的参加工作时间、出生年月、重新确定的职务职级、工资档次、艰苦边远地区类别等要素经初审、复核后,出具《调整基本养老金核定表》。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3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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