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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将根据情形提示您所需提供的申办材料。
1. 一楼“高效办成一件事”窗口3号窗
查看地图定位| 办理地点 |
来宾市兴宾区榜山路75号兴宾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高效办成一件事”窗口3号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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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理时间 |
全流程网上办理,7*24小时;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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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窗口电话 |
0772-6405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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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指引 |
可乘12、33、39路公交车到兴宾区人民政府站下车,向西步行100米左右至兴宾区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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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兴宾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43-44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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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兴宾区榜山路75号兴宾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43-44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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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理时间 |
全流程网上办理,7*24小时;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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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窗口电话 |
0772-6423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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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指引 |
可乘12、33、39路公交车到兴宾区人民政府站下车,向西步行100米左右至兴宾区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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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收件与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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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工作日) | 是否计入承诺办结 | 办理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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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变更办理项目,统一填写变更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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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否 |
受理审核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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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结果 |
通过或者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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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查标准 |
依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主体登记文书规范》《市场主体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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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审查与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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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工作日) | 是否计入承诺办结 | 办理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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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问责任人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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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是 |
窗口首问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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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结果 |
提出审查意见,作出书面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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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查标准 |
形式审查。 1. 登记机关收到登记申请后,应当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审查。 2.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 3.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有权更正人当场予以更正,由更正人在更正处签名或者盖章、注明更正日期;经确认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 4.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告知时,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并决定不予受理。 5.不属于企业登记范畴或者不属于本机关登记管辖范围的事项,应当即时决定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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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颁证与送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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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工作日) | 是否计入承诺办结 | 办理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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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决定文件并送达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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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否 |
窗口首问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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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结果 |
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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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查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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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场监管总局、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海关总署、中国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国家消防救援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实施意见》(国市监注发〔2024〕57号)【查看详情】 | |||
|---|---|---|---|
| 依据文号 |
国市监注发〔2024〕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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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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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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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日期 | |
| 条款内容 |
(一)推行企业信息变更“一次办”
1.推进企业信息联动变更。从企业视角出发,将企业登记信息变更后的跨部门、跨层级事项变更进行同步办理,在企业开办“一件事”基础上实现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企业在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后,市场监管部门依托“一网通办”等政务服务平台共享推送变更信息,公安、税务、人社、住建等部门接收信息后,对应完成公章刻制备案信息变更、税控设备变更发行、社会保险登记变更、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变更等事项的信息变更。经企业授权同意后,银行接收信息提供基本账户变更预约或者变更办理服务。
2.实现流程材料优化简化。企业可自行选择线下或线上办理模式,线下实行“一窗受理”,线上实现“一网通办”,通过推动部门间信息共享互认,形成“一套材料、单次采集、多方共用”的工作机制。企业变更登记完成后,取消向后续部门申请提交的申请表、营业执照等材料。各部门按照“能简则简”“应减尽减”原则,再造自身业务流程和环节,可以通过共享方式获取的材料和信息,企业无需重复提交。对因企业变更涉及营业执照等实体证照变更的,鼓励推行线下“一个窗口”一次领取,或者通过寄递等实现“不见面”办理。
3.提升“一网通办”服务能力。对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的办理场景、申请材料等进行梳理优化,根据企业变更登记内容匹配关联事项,形成可同步变更的事项目录,依托“一网通办”等政务服务平台提供智能变更服务。对共享企业变更信息即可同步变更的,各后续部门收到推送信息后直接办理,并将办理结果通过“一网通办”等平台反馈企业。对因企业登记信息变更涉及其他待办事项的,各后续部门同步完成提示提醒。鼓励拓展平台服务功能,实现企业名称变更后可在线选择公章刻制企业、了解刻制价格以及网络支付等功能,方便同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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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事项名称 | 办理结果 | 受理部门 | 其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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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变更(住房公积金单位及个人缴存信息变更) |
住房公积金单位及个人缴存信息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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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查看办事指南 |
| 2 | 企业变更登记(分公司变更(备案)登记) |
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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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3 | 基本账户开立或变更(单位银行账户开立、变更、撤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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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 | - |
| 4 | 企业变更登记(公司变更登记) |
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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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5 | 社会保险参保信息变更(单位(项目)基本信息变更,含迁出地社会保险单位基本信息变更) |
社会保险变更登记反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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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查看办事指南 |
| 6 | 税控设备变更发行(一照一码户信息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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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宾区税务局 | - |
| 7 | 企业印章刻制(公章刻制信息备案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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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 | - |
| 8 | 医疗保险变更登记(单位参保信息变更登记,含迁出地医疗保险单位基本信息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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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宾区医疗保障局 | 查看办事指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