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运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

    暂无搜索结果

    推荐办理

    取消 确定

    开办旅馆业“一件事”

    联办目录

    南丹县

    开办旅馆业“一件事”

    16

    我要预约
    在线办理
    南丹县
    申请材料
    办理地点
    办理流程
    联办信息
    常见问题
    在线办理
    我要预约
    0
    到现场次数
    7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一)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的,当场办结;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的,办理时限为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不含现场核查和问题整改时间)。 (二)不采用告知承诺方式办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办结时限为受理申请之日起13个工作日内;通过在线政务服务平台采用告知承诺方式办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办结时限为受理申请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不含现场核查和问题整改时间;在政务服务窗口采用告知承诺方式办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当场予以办结,不含现场核查和问题整改时间。

    20 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是否收费
    -
    通办范围
    办事信息
    南丹县公安局 企业法人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自助办理 02,03 承诺件
    许可条件; (一)申请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应满足以下条件: 1.有合法、固定的经营场所。 2.场地的布局和设施符合治安安全要求。 3.有健全的治安防范措施。 4.按照规定配置治安管理信息采集传输设备。 5.依法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应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有固定、合法的经营场所,且已取得该经营场所相应公共场所类型的工商营业执照(实际经营场所地址、经营项目与营业执照相符)。 2.经营场所选址、设计、装修,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音、顾客用具和卫生设施等项目符合《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范》(GB37487—2019)、《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GB37488—2019)、《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GB37489—2019)、《住宿业卫生规范》(卫监督发〔2007〕221号)、《旅店业卫生标准》(GB9663—1996)、《沐浴场所卫生规范》(卫监督发〔2007〕221号)、《公共浴室卫生标准》(GB9665—1996)相关要求。采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应当符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WS 10013—2023)要求。 3.从业人员应当经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4.经营场所管理者应当建立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卫生管理人员。 (三)依法需要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实施消防安全检查的,应满足以下条件: 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要求:为规范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单位消防安全责任,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标准,制定本要求。 公众聚集场所是指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以及公共娱乐场所。其中,公共娱乐场所是指向公众开放的下列室内场所: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游艺、游乐场所;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浴室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 1.消防安全责任 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由本单位全面负责,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 (1)场所所在建筑应当为合法建筑,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应当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手续。 (2)公众聚集场所应当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员和责任范围。 (3)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担任,并落实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①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保障场所消防安全条件符合规定,掌握本场所的消防安全情况; ②将消防安全管理与本场所的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③为本场所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④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⑤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⑥依照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 ⑦组织制定符合本场所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4)公众聚集场所应当依法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场所消防工作。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①拟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②组织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落实; ③拟定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④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⑤组织实施对本场所(责任区域)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⑥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 ⑦组织员工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⑧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熟悉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标准,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经营活动相应的消防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鼓励公众聚集场所聘用注册消防工程师从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6)公众聚集场所实行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理时,当事人订立的相关租赁或承包合同应当依照有关法规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承包人、承租人或者受委托经营、管理者,在其使用、管理范围内应当履行消防安全责任人的职责。 (7)对于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产权者和使用者的公众聚集场所所在建筑,除应当依法履行自身消防管理职责外,还应当明确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他共用的建筑消防设施的管理责任。 2.消防安全技术条件 公众聚集场所及其所在建筑总平面布局、平面布置、防火分区及防火分隔、安全疏散、内外部装修、消防水源、消防设施、器材及标志、电气线路等应当符合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标准要点(附件1-1)。《公众聚集场所消防技术标准要点》的相关要求与新颁布实施的消防技术标准不一致时,执行新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 3.消防安全管理 公众聚集场所应当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要点(附件1-2),提升消防安全水平: (1)建立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 (2)严格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管理; (3)定期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4)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不被破坏、占用; (5)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实行严格管理; (6)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管理; (7)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8)定期开展消防宣传和教育培训; (9)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10)按照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或者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 (11)依照规定建立健全消防档案。(相关消防安全要求所涉及消防法律、规章及技术标准见附件1-3) (四)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2.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设施。 3.有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4.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 (五)申请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应满足以下条件: 1.污水排放口设置符合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要求。 2.排放污水的水质符合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设相应的预处理设施。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排放口设置便于采样和水量计量的专用检测井和计量设备;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排水户已安装主要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河池市南丹县平安大道55号南丹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公安局3-13号窗口

    更多地点

    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778-7232552
    投诉电话:0778-7277628
    451609001000
    1145122100807033714451609001000
    联办目录 -
    451221
    现场查询:河池市南丹县平安大道55号南丹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公安局3-13号窗口;网上查询:http://hcnd.zwfw.gxzf.gov.cn/gxzwfw/bscx/show.do?webId=113&type=1
    现场查询,网上查询
    451609001000
    1145122100807033714451609001000
    联办目录 -
    451221
    -
    -
    -
    -
    -
    -
    -
    -
    -
    现场查询:河池市南丹县平安大道55号南丹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公安局3-13号窗口;网上查询:http://hcnd.zwfw.gxzf.gov.cn/gxzwfw/bscx/show.do?webId=113&type=1
    现场查询,网上查询
    特种行业许可证
    证照
    纸质件
    样本下载1 样本下载2
    申请材料
    办理地点
    办理流程
    联办信息
    常见问题
    申请材料
    已选情形
    修改办理情形

    请选择情形:

    我们将根据情形提示您所需提供的申办材料。

    请选择事项办理内容
    请选择办理方式
    是否委托办理
    • 重置
    • 确定
    办理地点

    1. 南丹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公安局治安业务办理窗口

    查看地图定位
    办理地点
    河池市南丹县平安大道55号南丹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公安局3-13号窗口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窗口电话
    0778-7232552
    交通指引
    南丹县城关镇平安大道55号(吉朗五期往拉要社区方向50米、县城乡水务公司新楼旁),南丹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公安局治安业务办理窗口
    办理流程

    1

    收件与受理
    办理步骤 办理时限(工作日) 是否计入承诺办结 办理人员
    收件
    0
    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人员
    办理结果
    受理
    审查标准
    接收申请材料

    2

    审查与决定
    办理步骤 办理时限(工作日) 是否计入承诺办结 办理人员
    审核接收的材料是否齐全
    7
    业务部门办理人员
    办理结果
    1.审核通过的,出具受理通知书(包括《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消防安全许可申请受理凭证》)。2.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包括《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消防安全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凭证》)并告知原因。3.做出行政许可的决定
    审查标准
    对照开办旅馆业“一件事”申请材料清单核对提交的材料,并做出审批决定,组织联合现场踏勘。

    3

    颁证与送达
    办理步骤 办理时限(工作日) 是否计入承诺办结 办理人员
    发放许可证
    0
    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人员或业务部门审批人员
    办理结果
    核发许可证
    审查标准
    设立依据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查看详情】
    依据文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1号
    条款号
    第四条
    颁布机关
    实施日期
    条款内容
    第四条 城镇排水设施覆盖范围内的排水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污水排入城镇排水设施。排水户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未取得排水许可证,排水户不得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城镇居民排放生活污水不需要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 在雨水、污水分流排放的地区,不得将污水排入雨水管网。 工程建设疏干排水应当优先利用和补给水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查看详情】
    依据文号
    2021年4月29日第二次修正
    条款号
    第二十一条
    颁布机关
    实施日期
    条款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一条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是制定、修订食品安全标准和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科学依据。   经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得出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不安全结论的,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等部门应当依据各自职责立即向社会公告,告知消费者停止食用或者使用,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该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停止生产经营;需要制定、修订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立即制定、修订。
    国务院决定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依据文号
    国务院令第412号
    条款号
    附件第36条
    颁布机关
    实施日期
    条款内容
    国务院决定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目录第三十六项目,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广西壮族自治区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2021修正)》
    依据文号
    广西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3届第47号。
    条款号
    第六条
    颁布机关
    实施日期
    条款内容
    第六条 从事旅馆业、公章刻制业经营,应当依法取得公安机关颁发的《特种行业许可证》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查看详情】
    依据文号
    国务院令第641号
    条款号
    第二十一条
    颁布机关
    实施日期
    条款内容
    第二十一条 从事工业、建筑、餐饮、医疗等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下称排水户)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应当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重点对影响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的事项进行审查。   排水户应当按照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水。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依据文号
    2019年、2021年二次修正。
    条款号
    第十五条
    颁布机关
    实施日期
    条款内容
    第十五条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实行告知承诺管理。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作出场所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承诺,提交规定的材料,并对其承诺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消防救援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予以许可。消防救援机构应当根据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及时对作出承诺的公众聚集场所进行核查。 申请人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方式办理的,消防救援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根据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对该场所进行检查。经检查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应当予以许可。 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消防安全检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制定。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查看详情】
    依据文号
    国务院第二次2019年4月23日修订
    条款号
    第四条
    颁布机关
    实施日期
    条款内容
    国家对公共场所以及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场所的选址和设计实行“卫生许可证”制度。
    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
    依据文号
    国务院令第752号
    条款号
    第四条
    颁布机关
    实施日期 2022-02-28
    条款内容
    申请开办旅馆,应取得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向当地公安机关申领特种行业许可证后,方准开业。 经批准开业的旅馆,如有歇业、转业、合并、迁移、改变名称等情况,应当在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后3日内,向当地的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备案。
    联办信息
    序号 事项名称 办理结果 受理部门 其他信息
    1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非告知承诺方式))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不同意投入使用、营业决定书
    南丹县消防救援局 查看办事指南
    2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新办
    卫生许可证
    南丹县卫生健康局 查看办事指南
    3 食品经营许可(食品经营许可新办审批)
    食品经营许可证
    南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查看办事指南
    4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首次申请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
    南丹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查看办事指南
    5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告知承诺方式))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
    南丹县消防救援局 查看办事指南
    6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
    特种行业许可证
    南丹县公安局 查看办事指南
    常见问题

    1.开办旅馆业涉及审批事项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食品经营许可、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是否可以一表申请。

    可以。填写《开办旅馆业“一件事”许可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