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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马瑶族自治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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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放普通高中学历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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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放普通高中学历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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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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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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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事信息
    巴马瑶族自治县教育局 自然人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01,02 即办件
    1.在修业年限内学完国家和自治区课程设置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至少获得144学分,学业水平考试各科成绩合格及合格以上,综合素质评价合格及合格以上,准予毕业的学生。 2.提交原毕业证书存根。
    巴马瑶族自治县巴马镇寿乡大道184号政务服务中心1楼教育局2号窗口

    更多地点

    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778-6217731
    监督投诉电话:0778-6215974
    452005008000
    11452729008090194U4452005008000
    公共服务 证明类
    451227
    审查方式:书面审核。审核标准:1.由工作人员审核申请人的在修业年限内课程的完成情况(学校提供相应的材料);2.原毕业证证书存根完整。
    -
    -
    网上公示
    网上公示:https://hcbm.zwfw.gxzf.gov.cn/gxzwfw/bjgslist/gotoBjgs.do?webId=119
    1.查询电话:0778-6217731; 2.现场查询:巴马瑶族自治县巴马镇寿乡大道184号政务服务中心1楼教育局2号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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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巴马瑶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1楼教育局2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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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巴马瑶族自治县巴马镇寿乡大道184号政务服务中心1楼教育局2号窗口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窗口电话
    0778-6217731
    交通指引
    从巴马瑶族自治县汽车总站沿寿乡大道往西行驶400米(可乘坐1路、2路公交车至妇幼保健院站下车,往汽车站方向走20米,红绿灯路口处)
    办理流程

    1

    收件与受理
    办理步骤 办理时限(工作日) 是否计入承诺办结 办理人员
    申请-受理
    0
    工作人员
    办理结果
    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工作人员受理申请
    审查标准
    1.由工作人员审核申请人的在修业年限内课程的完成情况(学校提供相应的材料);2.原毕业证证书存根完整。

    2

    审查与决定
    办理步骤 办理时限(工作日) 是否计入承诺办结 办理人员
    审查
    0
    工作人员
    办理结果
    工作人员审查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是否真实、齐全
    审查标准
    1.由工作人员审核申请人的在修业年限内课程的完成情况(学校提供相应的材料);2.原毕业证证书存根完整。

    3

    颁证与送达
    办理步骤 办理时限(工作日) 是否计入承诺办结 办理人员
    送达
    0
    工作人员
    办理结果
    普通高中学历证明
    审查标准
    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查看详情】
    依据文号
    主席令第四十五号
    条款号
    第二十九、四十三条
    颁布机关
    全国人大常委会
    实施日期 1995-03-18
    条款内容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行使下列权利:第二十九条(五)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权利:第四十三条(三)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
    《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中学籍管理实施办法》【查看详情】
    依据文号
    桂教基教〔2014〕25号
    条款号
    第四十条
    颁布机关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实施日期 2014-05-30
    条款内容
    学生毕业证书损坏不予换发,遗失不予补发。确需学历证明的,由学校及县(市、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发给学历证明书。
    联办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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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见问题

    1.高中毕业证书遗失了,是否可以补办?或者出具相应的高中学历证明?

    高中毕业证书遗失了不予补发。确需学历证明的,由学校及县(市、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发给学历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