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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将根据情形提示您所需提供的申办材料。
1. 南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金湖部)综合窗口/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金湖管理部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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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秀区东悦巷6号1楼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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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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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窗口电话 |
0771-589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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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指引 |
乘地铁1号线至金湖广场站(C2口)下车,向北沿金浦路步行500米,向东北方向沿东悦巷步行200米到达;乘25路、211路、706路到区工商局宿舍站下车向西北方向沿金浦路步行100米,向东北方向沿东悦巷步行200米到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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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南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民主部)综合窗口/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民主管理部综合窗口
查看地图定位| 办理地点 |
民主路16号综合楼2楼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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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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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窗口电话 |
0771-5610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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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指引 |
乘b01路、b14路、b17路、b19路、b206路、b57路、b5路、b91路到广西展览馆站下车向西南方向沿民主路步行130米到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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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南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科园部)综合窗口/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科园管理部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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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乡塘区秀厢大道东段5号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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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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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窗口电话 |
0771-3169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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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指引 |
地铁出行市内可乘坐地铁2号线至三十三中站,从B出入口出站后沿友爱立交桥方向步行约600米即达。公交出行1.友爱北立交站:市内可乘坐B83路、16路、43路、75路、地铁快巴8路等线路,下车后步行约140米即达;2.安吉秀厢路口站:市内可乘坐K90路、B206路、32路、地铁快巴8路等线路,下车后沿友爱立交桥方向步行约290米即达;3.秀厢大道中站:市内可乘坐地铁快巴8路、2路、43路、28路、16路等线路,下车后沿友爱立交桥方向步行约320米即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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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南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市民中心部)综合窗口/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市民中心管理部综合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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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市民中心B座4楼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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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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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窗口电话 |
0771-4724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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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指引 |
1.公交车:①乘公交48路、117路,在市民中心站下车;②乘B02路、122路在平乐玉洞立交站下车。 2.地铁:南宁地铁3号线至五象湖站A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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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南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星光部)综合窗口/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星光管理部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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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光大道6号1楼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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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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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窗口电话 |
0771-4813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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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指引 |
乘坐地铁2号线至南宁剧场站,D出口出站后步行可达;也可乘坐1路、5路、9路、B21路、31路、39路、81路等公交车至邕江桥南站或云举星光路口西站下车,下车后步行可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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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南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民族部)综合窗口/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民族管理部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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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大道45号金融大厦A座2楼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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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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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窗口电话 |
0771-2800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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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指引 |
乘地铁1号线至新民路口站(A口)下车,向西步行300米到达;乘6路、39路、45路、76路、79路、205路、604路到民族新民立交站下车步行200米到达;乘1路、32路、34路、706路到民族共和路口站下车向东步行170米到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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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南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仙葫部)综合窗口/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仙葫管理部综合窗口
查看地图定位| 办理地点 |
仙葫大道福兴路3号3楼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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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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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窗口电话 |
0771-4792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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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指引 |
乘87路、105路、701路、703路到邕宁区财政局站下车向东沿彩虹路步行100米,向南沿仙葫大道步行300米,向西沿福兴路步行150米到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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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收件与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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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工作日) | 是否计入承诺办结 | 办理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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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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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否 |
一件事”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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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结果 |
退休“一件事”业务受理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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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查标准 |
高效办成退休“一件事”申请表、职工档案预审花名册和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已激活金融功能)等申请材料齐全且要素填写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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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审查与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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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工作日) | 是否计入承诺办结 | 办理人员 |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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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是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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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结果 |
对办结的业务,按照不同事项,出具企业参保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核准表》、《企业参保人员基本养老金核定表》或《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核准表》、《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因病或非因工致残提前退休(退职)核准表》
|
||
| 审查标准 |
1.申请办理职工正常退休的,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年满60周岁的男性参保人员、年满55周岁的在管理(技术)岗位的女职工、年满50周岁的在工人岗位的女职工; 2.申请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核准的,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年满55周岁的男性参保人员、年满45周岁的女工人,从事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井下、高温和有毒有害工种年限符合政策要求; 3.申请人办理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提前退休(退职)核准的,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劳动能力鉴定通知书结论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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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工作日) | 是否计入承诺办结 | 办理人员 |
|
3
|
5 | 否 |
医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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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结果 |
为申请人办理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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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查标准 |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2.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25年(其中实际缴费年限需满5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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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工作日) | 是否计入承诺办结 | 办理人员 |
|
4
|
3 | 否 |
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
|
| 办理结果 |
为申请人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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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查标准 |
1.缴存单位已为申请人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2.缴存单位已为申请人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封存; 3.申请人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或住房公积金贷款已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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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工作日) | 是否计入承诺办结 | 办理人员 |
|
5
|
30 | 是 |
卫健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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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结果 |
为申请人办理实行计划生育人员退休待遇增发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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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查标准 |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实行计划生育的职工退休时,每人每月按照下列规定增发退休金,增发后的退休金不得超过本人原工资总额: 1.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依法收养一个子女,以及婚后未生育子女的职工,退休时增发退休金的百分之五; 2.2014年3月1日前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条件,只生育一个子女的职工,退休时增发退休金的百分之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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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颁证与送达 |
|||
|---|---|---|---|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工作日) | 是否计入承诺办结 | 办理人员 |
|
6
|
0 | 否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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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结果 |
《企业参保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核准表》、《企业参保人员基本养老金核定表》、《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特殊工种提前提休核准表》、《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因病或非因工致残提前退休(退职)核准表》、《广西住房公积金“全链通办”办理事项办结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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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查标准 |
|
||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 | |||
|---|---|---|---|
| 依据文号 |
(国发〔2024〕3号)
|
条款号 |
第三条
|
| 颁布机关 |
国务院
|
实施日期 | 2024-01-09 |
| 条款内容 |
(四)推进关联事项集成办。从企业和群众视角出发,将需要多个部门办理或跨层级办理,关联性强、办理量大、办理时间相对集中的多个事项集成办理,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件事一次办”、“一类事一站办”服务。明确每个“一件事”的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及各自职责,强化跨部门政策、业务、系统协同和数据共享。重构跨部门办理业务流程,优化前后置环节,推动申请表单多表合一、线上一网申请、材料一次提交。强化线上线下联动,开展并联审批、联合评审、联合验收等,大幅压减办理时长和办事成本。
|
||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 | |||
|---|---|---|---|
| 依据文号 |
(国发〔2024〕3号)
|
条款号 |
附件
|
| 颁布机关 |
国务院
|
实施日期 | 2024-01-09 |
| 条款内容 |
附件第十三项:退休“一件事”;实施机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高效办成职工退休“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 依据文号 |
(桂人社发〔2024〕32号)
|
条款号 |
第一条
|
| 颁布机关 |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公安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卫生健康委、数据局、医保局
|
实施日期 | 2024-07-09 |
| 条款内容 |
为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提供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资格确认(职工正常退休申请)、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核准、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提前退休(退职)核准、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新增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核定发放、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申报、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核定、离休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非财政拨款企事业单位实行计划生育人员退休后依法享受增加待遇奖励金以及户籍信息确认等10个服务事项一次性集成办理。
|
||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 依据文号 |
(桂政发〔2024〕16号)
|
条款号 |
第二条
|
| 颁布机关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
实施日期 | 2024-05-30 |
| 条款内容 |
推进关联事项场景集成办。推出开办、核查、勘验、评估等领域“一件事”高效办成。明确每个“一件事”的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职责,强化跨层级、跨部门政策、业务、系统协同和数据共享。精简、归并“一件事”涉及的申请材料和表单,通过数据自动调用、电子证照自动获取,实现“一口告知、一窗受理、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网通办、一次办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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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事项名称 | 办理结果 | 受理部门 | 其他信息 |
|---|---|---|---|---|
| 1 | 灵活就业人员退休 |
《企业参保人员基本养老金核定表》,《企业参保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核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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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查看办事指南 |
| 2 | 离休、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非正常退休提取) |
非正常退休提取办理事项办结结果
|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查看办事指南 |
| 3 |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核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不予办理【职工提前退休(退职)申请】决定书,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核准表
|
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查看办事指南 |
| 4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申报) |
|
南宁市医疗保障局 | 查看办事指南 |
| 5 | 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资格确认(职工正常退休(职)申请——企业职工) |
《企业参保人员基本养老金核定表》,《企业参保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核准表》
|
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查看办事指南 |
| 6 | 离休、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正常退休提取) |
正常退休提取办理事项办结结果
|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查看办事指南 |
| 7 | 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非财政拨款企事业单位实行计划生育人员退休后依法享受增加待遇) |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查看办事指南 |
| 8 | 新增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核定发放(接口核验) |
|
- | - |
| 9 | 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接口核验) |
|
- | - |
| 10 | 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提前退休 (退职)核准(因病或非因工致残提前退休)(接口核验) |
|
- | - |
| 11 | 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核定(接口核验) |
|
- | - |
| 12 | 户籍信息确认(接口核验)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