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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钦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综合窗口[灵山县窗口:灵山县公积金综合窗口 浦北县窗口:浦北县公积金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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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金海湾东大街8号钦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住房公积金综合窗口66-68号 [灵山县窗口: 灵山县灵山镇江南路12号政务服务中心华源大厦1楼公积金综合窗口(1-2号) 浦北县窗口: 浦北县城西环路金浦新区越秀大道133号浦北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公积金综合窗口(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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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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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电话 |
0777-3897611、0777-2558958 [灵山县窗口: 0777-6210208 浦北县窗口:0777-8366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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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指引 |
1.火车东站至东盟商贸城方向:可乘坐22路公交车到金海湾吉安路口站下车,沿金海湾东大街,向西南步行193米即可到达;2.火车西站至千年古陶城方向:可乘坐3路公交车到金海湾吉安路口站下车,沿金海湾东大街,向西南步行193米即可到达。[灵山县窗口: 可乘公交1路或101路到县政务服务中心站下车,沿着江南路往南过红绿灯再走50米左右。浦北县窗口:路线一:从浦北汽车站出发,直行18米后右转,继续直行37米通过红绿灯后右转,沿道路直行20米后到达浦北县政务服务中心; 路线二:从G7212柳北高速出口出发,行驶2.1公里后在第二个红绿灯处左转进入217省道,沿217省道行驶20米后左转到达浦北县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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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收件与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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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工作日) | 是否计入承诺办结 | 办理人员 |
缴存人提交申请材料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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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是 |
各设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窗口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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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 |
1、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告知向有关单位申请;2、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的全部内容;3、申请材料齐全的,当场决定受理,提交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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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标准 |
1、审查事项是否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2、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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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审查与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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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工作日) | 是否计入承诺办结 | 办理人员 |
服务窗口首问责任人对申请当场审核,签署审批,打印提取凭证交缴存人签领,后台业务负责人进行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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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是 |
窗口工作人员及后台复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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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 |
提取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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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标准 |
书面审查。标准如下: 一、审核、鉴别资料完整、有效; 二、提取申请人身份证件与本人相符,且有关信息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记载的信息一致; 三、相关表格填写完整、准确,签章齐全、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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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颁证与送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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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工作日) | 是否计入承诺办结 | 办理人员 |
管理中心将公积金转入申请人联名卡账户或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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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是 |
窗口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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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 |
广西住房公积金“全链通办”办理事项办结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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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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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查看详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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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文号 |
国务院令第262号1999年4月3日公布,国务院令第350号2002年3月24日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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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第十一条第(四)项,第二十五条第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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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机关 |
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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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日期 | 1999-04-03 |
条款内容 |
1.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2.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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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事项名称 | 办理结果 | 受理部门 | 其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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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租赁非公共租赁住房提取 |
广西住房公积金“全链通办”办理事项办结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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