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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封存满半年未再缴存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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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封存满半年未再缴存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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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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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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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事信息
    钦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自然人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01,02,03 即办件
    《住房公积金业务标准》DBJ/T 45-178-2024 4.1.2销户提取应符合下列条件: 1 缴存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含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的,可按规定申请办理销户提取: 1)退休的; 2)完全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账户封存满半年,未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4)出境定居的; 5)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6)灵活就业缴存人销户提取的; 7)国家、自治区规定可以提取的其他情形。 2 缴存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缴存人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提取缴存人个人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 3 申请销户提取时,缴存人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含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的,个人账户内余额宜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本息,宜结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后才能销户。
    钦州市金海湾东大街8号钦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住房公积金综合窗口66-68号 [灵山县窗口: 灵山县灵山镇江南路12号政务服务中心华源大厦1楼公积金综合窗口(1-2号) 浦北县窗口: 浦北县城西环路金浦新区越秀大道133号浦北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公积金综合窗口(1-2号)]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0777-3897611、0777-2558958、0777-6210208(灵山)、0777-8366192(浦北)
    0777-2558800 0777-6428880(灵山) 0777-8317777 (浦北)
    451017031W02
    12450700G4083099653451017031W02
    其他行政权力 -
    450700
    书面审查。标准如下: 一、审核、鉴别资料完整、有效; 二、提取申请人身份证件与本人相符,且有关信息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记载的信息一致。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2号1999年4月3日公布,国务院令第350号2002年3月24日修订,国务院令第710号2019年3月24日修正)第十条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设区的市(地、州、盟)应当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立一个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
    市级
    法定本级行使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2号1999年4月3日公布,国务院令第350号2002年3月24日修订,国务院令第710号2019年3月24日修正)第十一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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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上公示
    http://qz.zwfw.gxzf.gov.cn/gxzwfw/bjgslist/gotoBjgs.do?webId=16
    0777-3897611、0777-2558958、0777-6210208(灵山)、0777-8366192(浦北);钦州市金海湾东大街8号钦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住房公积金综合窗口66-68号 [灵山县窗口: 灵山县灵山镇江南路12号政务服务中心华源大厦1楼公积金综合窗口(1-2号) 浦北县窗口: 浦北县城西环路金浦新区越秀大道133号浦北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公积金综合窗口(1-2号)];http://qz.zwfw.gxzf.gov.cn/gxzwfw/bscx/show.do?webId=16&typ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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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住房公积金“全链通办”办理事项办结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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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钦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综合窗口[灵山县窗口:灵山县公积金综合窗口 浦北县窗口:浦北县公积金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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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钦州市金海湾东大街8号钦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住房公积金综合窗口66-68号 [灵山县窗口: 灵山县灵山镇江南路12号政务服务中心华源大厦1楼公积金综合窗口(1-2号) 浦北县窗口: 浦北县城西环路金浦新区越秀大道133号浦北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公积金综合窗口(1-2号)]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窗口电话
    0777-3897611、0777-2558958 [灵山县窗口: 0777-6210208 浦北县窗口:0777-8366192]
    交通指引
    1.火车东站至东盟商贸城方向:可乘坐22路公交车到金海湾吉安路口站下车,沿金海湾东大街,向西南步行193米即可到达;2.火车西站至千年古陶城方向:可乘坐3路公交车到金海湾吉安路口站下车,沿金海湾东大街,向西南步行193米即可到达。[灵山县窗口: 可乘公交1路或101路到县政务服务中心站下车,沿着江南路往南过红绿灯再走50米左右。浦北县窗口:路线一:从浦北汽车站出发,直行18米后右转,继续直行37米通过红绿灯后右转,沿道路直行20米后到达浦北县政务服务中心; 路线二:从G7212柳北高速出口出发,行驶2.1公里后在第二个红绿灯处左转进入217省道,沿217省道行驶20米后左转到达浦北县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流程

    1

    收件与受理
    办理步骤 办理时限(工作日) 是否计入承诺办结 办理人员
    受理
    0
    前台工作人员
    办理结果
    对于审查通过的,予以当场受理;审查不通过的,退回材料并告知原因。 核算职工可提取的金额,提出初审意见。
    审查标准
    受理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对职工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审查。经审核,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决定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2

    审查与决定
    办理步骤 办理时限(工作日) 是否计入承诺办结 办理人员
    核查/办结
    1
    后台工作人员
    办理结果
    经审核,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当场办结,并按审批金额拨付住房公积金;经审核,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退回材料并告知原因。
    审查标准
    复核材料是否齐全,核定金额。根据审核情况,做出予以办结或不予以办结的决定。
    设立依据

    暂无数据

    联办信息

    暂无数据

    常见问题

    1.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马上可以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答:缴存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半年(六个月)且没有在其他地方继续缴存的,可申请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