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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巴马县人社局综合受理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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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马瑶族自治县巴马镇寿乡大道746-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人社局社保服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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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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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窗口电话 |
0778-6216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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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指引 |
从巴马瑶族自治县汽车总站沿寿乡大道往西行驶400米(可乘坐1路、2路公交车至寿乡大酒店站下车行至柏曼酒店沿寿康路往文化路向走2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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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收件与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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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工作日) | 是否计入承诺办结 | 办理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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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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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否 |
各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据实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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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结果 |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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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查标准 |
资料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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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审查与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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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工作日) | 是否计入承诺办结 | 办理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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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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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是 |
各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据实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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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结果 |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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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查标准 |
符合灵活就业后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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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颁证与送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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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工作日) | 是否计入承诺办结 | 办理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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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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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否 |
各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据实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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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结果 |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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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查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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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查看详情】 | |||
|---|---|---|---|
| 依据文号 |
桂人社规〔202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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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支出范围和标准》第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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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机关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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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日期 | 2025-01-01 |
| 条款内容 |
........(二)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对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最长1年的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对灵活就业后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给予不超过其实际缴费2/3的社会保险补贴,具体补贴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确定,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高校毕业生包括按照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和研究生招生计划招收的具有学籍、取得毕业资格的本、专科生和硕士、博士研究生,以及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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