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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业培训补贴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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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业培训补贴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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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现场次数
    5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5个工作日为承诺办结时限 ,法定节假日除外。

    20 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是否收费
    全自治区
    通办范围
    办事信息
    南宁市江南区人社局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02 承诺件
    申请学校为定点职业培训机构
    南宁市江南区壮锦大道19号江南区行政中心A座6楼616

    更多地点

    除法定节假日外,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0771-4838560
    0771-4887972
    002014008003
    11450105791317193B4002014008003
    公共服务 申报类
    450105
    审查方式:书面审查。标准如下: (一)申请书(表)的审查标准 1.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表)进行完整性、准确性审核,签章完整; 2.文书应使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填写或打印,做到字迹清楚、文字规范、文面整洁。文书设定的栏目,应逐项填写完整、准确; 3. 申请材料中的表格应使用国际标准A4型纸正面印制; 4. 申请表格应由申请相对人、申请单位填写并本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没有单位印章的,应由其单位负责人签名。 (二)证明文书面审查。标准如下:一、申请书(表)的审查标准 1.申请人应如实填写各项内容,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不得虚构、伪造或编造事实; 2.文书应使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填写或打印,做到字迹清楚、文字规范、文面整洁,不得涂改。文书设定的栏目,应逐项填写完整、准确; 3.申请材料中的表格应使用国际标准A4纸正面印制; 4.相关申请表格应由申请相对人填写并本人签名。二、证明文件等材料的审查标准:1.证明文件等材料应使用国际标准A4型纸打印、复印或按照A4型纸的规格装订;2.复印材料应清晰可辨认;3.证明材料相关内容与申请书(表)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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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场办理:南宁市江南区壮锦大道19号政府大楼A座6楼616室
    现场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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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地点

    1. 南宁市江南区劳动保障中心社保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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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地点
    南宁市江南区壮锦大道19号江南区行政中心A座6楼616
    办理时间
    除法定节假日外,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窗口电话
    0771-4838560
    交通指引
    乘车路线:可乘坐502路、40路公交车在壮锦行政路口下车;可乘坐213路、5路区间公交车在白沙壮锦路口下车。
    办理流程

    1

    收件与受理
    办理步骤 办理时限(工作日) 是否计入承诺办结 办理人员
    接收申报材料
    0
    窗口工作人员
    办理结果
    受理业务回执
    审查标准
    材料是否齐全,表格是否填写完整

    2

    审查与决定
    办理步骤 办理时限(工作日) 是否计入承诺办结 办理人员
    业务审核
    5
    业务经办人员
    办理结果
    业务审核通过
    审查标准
    是否符合办理条件

    3

    颁证与送达
    办理步骤 办理时限(工作日) 是否计入承诺办结 办理人员
    结果反馈
    0
    窗口人员
    办理结果
    失业人员职业培训补贴核定表
    审查标准
    设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
    依据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8号
    条款号
    第十条
    颁布机关
    国务院
    实施日期 1999-01-22
    条款内容
    失业保险基金用于下列支出:(一)失业保险金;(二)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金;(三)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失业人员的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四)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补贴,补贴的办法和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五)国务院规定或者批准的与失业保险有关的其他费用。
    联办信息

    暂无数据

    常见问题

    1.怎么可以享受

    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参加定点职业培训机构培训的

    2.职业培训补贴申领的办理申领对象是失业人员还是培训机构?

    答:申请对象为定点职业培训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