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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业创业证》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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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巴马瑶族自治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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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业创业证》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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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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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事信息
    巴马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自然人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01,02,03 即办件
    失业人员或就业人员可以办理就业创业证
    巴马瑶族自治县巴马镇寿乡大道746-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就业中心综合服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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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1.电话咨询:0778-6212182 2.现场咨询:巴马瑶族自治县巴马镇寿乡大道746-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就业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
    监督投诉电话:0778-6215974
    002014104003
    1145272900809017864002014104003
    公共服务 申报类
    451227
    通过网络核验数据或书面审查。1.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表)及其相关材料进行完整性、准确性审核;2.文书应使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填写或打印,做到字迹清楚、文字规范、文面整洁。文书设定的栏目,应逐项填写完整、准确;3. 申请材料中的表格应使用国际标准A4型纸正面印制;4. 相关申请表格应由申请相对人、申请单位填写并本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没有单位印章的,应由其单位负责人签名。
    -
    -
    网上公示,现场公示,其他
    1.公示网址:http://hcbm.zwfw.gxzf.gov.cn/gxzwfw/bjgslist/gotoBjgs.do?webId=119 2.现场公示:巴马瑶族自治县巴马镇寿乡大道746-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就业中心综合服务窗口
    1.电话查询:0778-6212182 2.查询网址:http://hcbm.zwfw.gxzf.gov.cn/gxzwfw/bscx/show.do?webId=119&type=1 3.现场查询:巴马瑶族自治县巴马镇寿乡大道746-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就业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
    电话查询,现场查询,网上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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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地点

    1. 巴马县人社局综合服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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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地点
    巴马瑶族自治县巴马镇寿乡大道746-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就业中心综合服务窗口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窗口电话
    0778-6212182
    交通指引
    从巴马瑶族自治县汽车总站沿寿乡大道往西行驶400米(可乘坐1路、2路公交车至寿乡大酒店站下车行至柏曼酒店沿寿康路往文化路向走20米
    办理流程

    1

    收件与受理
    办理步骤 办理时限(工作日) 是否计入承诺办结 办理人员
    受理
    0
    受理岗人员
    办理结果
    移送经办岗
    审查标准
    材料齐全即可受理

    2

    审查与决定
    办理步骤 办理时限(工作日) 是否计入承诺办结 办理人员
    经办
    1
    经办岗人员
    办理结果
    移送反馈岗
    审查标准
    符合政策法规即可受理

    3

    颁证与送达
    办理步骤 办理时限(工作日) 是否计入承诺办结 办理人员
    反馈
    0
    反馈岗人员
    办理结果
    业务反馈单、就业创业证
    审查标准
    设立依据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2022修订)
    依据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7号
    条款号
    第六十一条
    颁布机关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实施日期 2022-01-07
    条款内容
    第六十一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就业登记制度和失业登记制度,完善就业管理和失业管理。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负责就业登记与失业登记工作,建立专门台账,及时、准确地记录劳动者就业与失业变动情况,并做好相应统计工作。 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实行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证(以下简称登记证),向劳动者免费发放,并注明可享受的相应扶持政策。 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的具体程序和登记证的样式,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关于印发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依据文号
    人社部发〔2010〕75号
    条款号
    第一、二、三条
    颁布机关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实施日期 2010-10-29
    条款内容
    (一)《就业失业登记证》是记载劳动者就业与失业状况、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接受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等情况的基本载体,是劳动者按规定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的重要凭证。《就业失业登记证》中的记载信息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劳动者可凭《就业失业登记证》跨地区享受国家统一规定的相关就业扶持政策。 (二)做好《就业失业登记证》发放管理工作,是贯彻落实就业扶持政策的重要举措,关系到广大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各地要高度重视,按照本通知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及时出台实施细则,全面落实《暂行办法》各项要求,为2011年1月1日实行全国统一样式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奠定扎实基础。 (三)各地要按照《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地区《就业失业登记证》具体发放办法,对新发放和换发的对象范围、具体程序和责任单位作出明确规定,稳步推进《就业失业登记证》发放工作。从2011年1月1日起,停止发放《再就业优惠证》和各地原有各类就业失业登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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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见问题

    1.就业创业证申领需要多长时间?

    1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