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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基本信息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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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基本信息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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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现场次数
    10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1.基本信息变更:即时办结; 2.条件核准信息变更、涉及缴费信息变更、供养人员信息变更:10个工作日。

    10 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是否收费
    -
    通办范围
    办事信息
    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企业法人,自然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01,02,03 承诺件
    1.参保人员更改办公电话、移动电话、邮编、常住地详细地址、民族、性别、在职人员出生日期及参加工作时间,供养人员更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 2.参保人员变更涉及缴费的信息; 3.参保人修改个人账户缴费明细; 4.企业退休人员修改涉及条件核准信息。
    防城港市港口区江山大道88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市人社局1.2.3窗口。
    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770-2880875
    监督投诉电话:0770-2883116, 投诉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江山大道88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投诉室。
    002014002002
    11450600007700245N3002014002002
    公共服务 申报类
    450600
    审查方式:书面审查。标准如下: (一)申请书(表)的审查标准 1.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表)进行完整性、准确性审核; 2.文书应使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填写或打印,做到字迹清楚、文字规范、文面整洁。文书设定的栏目,应逐项填写完整、准确; 3. 申请材料中的表格应使用国际标准A4型纸正面印制; 4. 申请表格应由申请相对人、申请单位填写并本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没有单位印章的,应由其单位负责人签名。 (二)证明文件等材料的审查标准 1.证明文件等材料应使用国际标准A4型纸打印、复印或按照A4型纸的规格装订; 2. 复印材料应清晰可辨认; 3. 证明材料内容与申请书(表)保持一致。
    -
    -
    1.现场查询:防城港市港口区江山大道88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市人社局1.2.3窗口;2.网上查询:https://www.gx12333.net/si;3.电话查询:0770-2880875。
    电话查询,现场查询,网上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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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地点

    1. 防城港市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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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地点
    防城港市港口区江山大道88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市人社局1.2.3窗口。
    办理时间
    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窗口电话
    业务咨询电话:0770-2880875
    交通指引
    交通指引:可乘坐3路公交车至“市民中心站”下车,往江山大道方向步行200米左右即可到达;可乘坐117路公交车至“市民中心(园博园中区)站”下车后即可到达。
    办理流程

    1

    收件与受理
    办理步骤 办理时限(工作日) 是否计入承诺办结 办理人员
    受理
    0
    窗口人员
    办理结果
    业务受理回执
    审查标准
    a) 《参加社会保险人员信息变更申报表》,原件1份; b) 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验原件;

    2

    审查与决定
    办理步骤 办理时限(工作日) 是否计入承诺办结 办理人员
    审查
    10
    部门人员
    办理结果
    业务受理回执
    审查标准
    a) 受理申请人的申请; b) 现场办理的,在业务系统中电子影像化处理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向申请人出具业务受理回执; c) 在业务系统中检查并确保电子影像化处理后的材料影像齐全、完整,图像清晰,方向正确,将业务按各种情形分别流转到以下环节

    3

    颁证与送达
    办理步骤 办理时限(工作日) 是否计入承诺办结 办理人员
    反馈表
    0
    窗口人员
    办理结果
    无结果物
    审查标准
    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查看详情】
    依据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
    条款号
    第五十七条
    颁布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实施日期 2011-07-01
    条款内容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查看详情】
    依据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9号
    条款号
    第九条
    颁布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实施日期 1999-01-22
    条款内容
    缴费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缴费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查看详情】
    依据文号
    人社部发〔2015〕32号
    条款号
    第十四条
    颁布机关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实施日期 2015-03-25
    条款内容
    参保人员登记信息发生变化时,参保单位应当在30日内,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参保人员信息变更登记业务……。
    《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查看详情】
    依据文号
    人社部发〔2014〕23号
    条款号
    第十条
    颁布机关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实施日期 2014-03-07
    条款内容
    参保变更登记的主要内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缴费档次、银行账号、特殊参保群体类型、性别、民族、居住地址、联系电话、户籍性质、户籍所在地址等。以上内容之一发生变更时,参保人员应及时携带身份证及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村(居)委会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联办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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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见问题

    1.姓名变更需提供什么材料?

    一、参保人姓名变更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或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个人基本信息变更主要包括什么内容?

    主要包括参保人员更改办公电话、移动电话、邮编、常住地详细地址、民族、性别、在职人员出生日期及参加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