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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防城港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医保局4、5、6号窗口
查看地图定位办理地点 |
防城港市港口区江山大道88号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市医保局4、5、6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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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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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电话 |
0770-2831806、0770-2838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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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指引 |
可乘坐3路公交车至“市民中心站”下车,往江山大道方向步行200米左右即可到达;可乘坐117路公交车至“市民中心(园博园中区)站”下车后即可到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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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收件与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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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工作日) | 是否计入承诺办结 | 办理人员 |
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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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是 |
窗口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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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 |
现场反馈或短信通知“业务已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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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标准 |
1.提供的身份证件与申请人为同一人;2.参保人在自治区本级正常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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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审查与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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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工作日) | 是否计入承诺办结 | 办理人员 |
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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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是 |
部门审核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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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 |
短信通知“业务已审核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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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标准 |
1.本人阅读提示内容,知晓异地就医报销政策;2.申请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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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颁证与送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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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工作日) | 是否计入承诺办结 | 办理人员 |
结果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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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是 |
窗口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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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 |
短信通知“业务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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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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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西基本医疗保险就医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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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文号 |
(桂医保规〔202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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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第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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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机关 |
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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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日期 | 2022-12-27 |
条款内容 |
异地就医是指参保人员在统筹地区外定点医疗机构的就医行为。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应及时向参保地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办理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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