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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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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事信息
    隆安县医疗保障局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01,02,04 即办件
    一、准予批准的条件: (一)已经参保登记的单位; (二)代办人为参保单位授权办理参保单位参保信息查询的个人。 二、不予批准的情形: 上述情况以外的情形
    隆安县城厢镇蝶城路201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5号窗口

    更多地点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话咨询:0771-6525009
    电话投诉:0771-6522286
    452036027001
    TE45012310000000084452036027001
    公共服务 申报类
    450123
    审查方式:书面审查。标准如下: 证明文件等复印件的审查标准 1.其他各项提交的材料应使用国际标准A4型纸打印、复印或按照A4型纸的规格装订; 2.“证明文件”、“身份证复印件”等均为复印件,经申请人签名确认并注明日期,受理人员应现场核对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 3.申请个人或单位提供的材料应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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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上查询:http://https--ybwt--ybj--gxzf--gov--cn-4da1c7a847.zipv6.gxzf.gov.cn/ 电话查询:0771-6525009 现场咨询:隆安县城厢镇蝶城路201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5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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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地点

    1. 隆安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5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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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隆安县城厢镇蝶城路201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5号窗口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窗口电话
    0771-6525009
    交通指引
    可乘坐1、2、3、4、5、6、7、8、9、10、11、12、13、55、56、58路公交车到隆安县城厢镇蝶城路201号隆安县政务服务中心下车.即可到达
    办理流程

    1

    收件与受理
    办理步骤 办理时限(工作日) 是否计入承诺办结 办理人员
    受理
    0
    综窗人员
    办理结果
    业务受理回执
    审查标准
    1、申请人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2、该参保单位为自治区本级参保单位; 3、单位开具的介绍信所载明的办理事项为查询参保单位参保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4、单位开具的介绍信所载明的办理人员与到场办理人员及所提供的身份证件为同一人。

    3

    颁证与送达
    办理步骤 办理时限(工作日) 是否计入承诺办结 办理人员
    查询
    0
    综窗人员
    办理结果
    医疗保险缴费证明
    审查标准
    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依据文号
    主席令第35号
    条款号
    第四条、第七十四条、第八十一条
    颁布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实施日期 2011-07-01
    条款内容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七十四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业务经办、统计、调查获取社会保险工作所需的数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如实提供。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为用人单位建立档案,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缴费等社会保险数据,妥善保管登记、申报的原始凭证和支付结算的会计凭证。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和用人单位为其缴费,以及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等个人权益记录,定期将个人权益记录单免费寄送本人。   用人单位和个人可以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第八十一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为用人单位和个人的信息保密,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
    《社会保险经办条例》
    依据文号
    国令第765号
    条款号
    第三十二条
    颁布机关
    国务院
    实施日期 2023-12-01
    条款内容
    第三十二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免费向用人单位和个人提供查询核对社会保险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联办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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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见问题

    1.参保单位如何查询参保信息?

    有两种查询方式。一是通过办事大厅窗口查询;二是广西医疗保障网上服务大厅,登录单位账号进行查询。

    2.单位委托我到服务大厅查询单位的参保缴费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提供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介绍信原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代办人员的身份证件原件1份到服务大厅窗口办理。